盱眙县黄花塘镇芦沟村“美丽库区 幸福家园”项目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
发布时间:2018-01-17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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盱眙县黄花塘镇芦沟村“美丽库区 幸福家园”项目施工(合同编号:HASL-GZ-201712002-002)评标工作已结束,招标人盱眙县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结余资金项目建设管理处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1、中标候选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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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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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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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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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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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河海水利水电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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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湖水利建设工程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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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清浦区水利建筑安装工程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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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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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40937.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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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4200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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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0223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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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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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家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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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玉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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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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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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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盱眙县2016年度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施工标
2、盱眙县2012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施工
3、淮安市清水坝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2013年度工程施工1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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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金湖县2014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施工01标
2、金湖县2012年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规划灌区末级渠系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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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清浦老城区除涝综合整治工程施工I标段
2、淮安市清浦区关城大沟及周边整治二期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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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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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淮安市清水坝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2013年度工程施工1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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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清浦老城区除涝综合整治工程施工I标段
2、淮安市清浦区关城大沟及周边整治二期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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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拟确定中标人:淮安市河海水利水电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自2018年1月18日起,至2018年1月22日止。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1、征询:盱眙县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结余资金项目建设管理处
电话:0517-88295591
2、投诉:盱眙县水务局
电话:0517-88216270
3、投诉:淮安市水利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0517-83700150
二〇一八年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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