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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高铁新区水系调整工程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01-17 字体:【 】浏览次数: 关闭窗口

(合同编号:HASL-GZ-201801004-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淮安高铁新区水系调整工程已由淮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建设资金由淮安市水利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筹集,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淮安市水资源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淮安高铁新区水系调整工程位于淮安高铁商务区范围内,招标范围主要包括:(1)改道、疏浚、整治乌沙干渠5.84km、茭菱一站引河5.67km、南支河3.48km、三支沟1.59km、四支沟0.32km,其中乌沙干渠工程级别为3级,渠道堤防级别4级,茭菱一站引河工程级别为2级,河道堤防级别4级,南支河工程级别为3级,河道堤防级别4级;(2)新建南支河穿乌沙干渠地涵一座、乌沙干渠节制闸一座、南支河蓄水控制蓄水闸(气盾坝)一座,工程级别均为3级;(3)新建站前广场水域引水涵洞和退水涵洞各一座,其中引水、退水涵洞主要建筑物工程级别为4级,其余次要建筑物和临时工程级别为5级;(4)茭陵一站引河蓄水控制蓄水闸(气盾坝)一座,工程级别为2级。

2.2招标范围:本次建设监理共分1个标段,为淮安高铁新区水系调整工程监理。监理服务期:约1500天,包括施工期和缺陷责任服务期。质量目标:符合监理规范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住建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或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近5年内(2013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类似水利工程监理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1、经政府指定网站发布的中标结果公示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2、中标通知书;3、监理合同;4、验收证明(验收委员会出具的竣工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盖章的验收证),四者缺一不可】;

3.3拟投入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同时具备水利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近5年内(2013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担任类似水利工程总监理工程师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1、经政府指定网站发布的中标结果公示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2、中标通知书;3、监理合同;4、验收证明(验收委员会出具的竣工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盖章的验收证),四者缺一不可】;

3.4投标人拟任的项目总监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项目总监无在监工程(提供投标人出具的承诺书,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

②项目总监虽有在监工程,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监工程发包人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提供原发包人出具的证明和投标人出具的除原发包人出具证明的工程外无其他任何在监工程的承诺书,时间均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

a)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b)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c)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d)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e)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3.5经检察院全国联网系统查询,投标人、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总监3年内(2015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若未按规定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或查询发现近3年存在行贿犯罪的,资格后审不通过。

3.6根据最新的江苏省水利工程从业单位信用等级评定结果,投标人信用等级为C级或以上。(详情见省水利厅网站最新公布http://www.jswater.gov.cn/art/2017/6/20/art_31_128209.html,投标人须将信用等级查询界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若投标人查询不到相应信用等级,须在江苏省水利厅新的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登记后方可查询)。

3.7委托代理人及拟任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提供授权委托人及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劳动合同及2017年10月1日以来连续三个月及以上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清单(含缴费明细,超过法定缴纳养老保险年龄的项目总监须提供2017年度意外伤害保险保单)。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将予以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申请人于2018年1月24日至2018年2月12日登录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haztb.gov.cn:8000/tpbidder/login.aspx) 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贰佰元整,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标现场支付,售后不退,如果申请人只进行网上报名而不支付招标文件费用,资格后审时将否决其投标。

注:投标申请人须办理淮安市公共资源网上招投标诚信库、CA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投标(诚信库申报具体办法详见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服务→下载中心→《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操作指南》,下载相关文件,准备相关资料,投标企业单位类型请选择监理单位。(CA证书办理点:淮安市深圳路16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咨询人:张忠宝,电话:13861650890。投标单位CA证书激活地点:淮安市深圳路16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联系人:陈超,电话:13770370470。技术支持:钱工 15206242026)。

5.现场踏勘及标前会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及标前会,投标人可自行踏勘工程现场,踏勘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2月13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淮安市深圳路16号)。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到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标和纸质标同步进行,如果电子标顺利开标,则纸质标不拆封,如果因为非投标人的原因造成电子标无法开标,则拆封纸质投标文件进行开标。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拷贝在U盘中随纸质投标文件一起递交,开标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携带具有签章功能的CA锁和制作投标文件时使用的CA锁(否则会导致无法进行电子签章或者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并在签到簿上签名,同时将上述居民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交到工作人员处,否则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如果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及导入,则用投标人提供的U盘导入投标文件,如果投标人未提供U盘或者U盘导入投标文件失败,则否决其投标;如果因为投标人的原因无法在开标记录表上进行电子签章的,则否决其投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淮安水利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淮安市水资源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淮安市淮海东路1号丰惠大楼35楼

联系人:赵工       

电话:0517-83606571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天园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淮安市北京北路156号三楼

联系人:陶晶晶    

电话:15195386088

邮箱:191061853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