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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县(区)2017年度水利现代化发展目标任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4-07 字体:【 】浏览次数: 关闭窗口

 

 

 

 

 

 

 

淮水办201739

 

 

关于印发《县(区)2017年度水利现代化

发展目标任务》的通知

 

各县(区)水利(务)局,清江浦区农水委,经济技术开发区、淮安生态文化旅游区社会事业局,淮安工业园区、苏淮高新区住建局:

为全面推进淮安水利现代化建设,确保在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体现更多水利担当,作出更大水利贡献,根据上级部署要求,结合我市水利发展实际,市局细化分解了2017年各县(区)水利工作目标,现印发给你们(具体见附件),希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县(区)2017年度水利现代化发展目标任务

 

 

 

 

 

淮安市水利局

201741

 


附件:

 

2017年度县(区)水利现代化发展目标任务

 

涟水县

 

一、水利建设与前期工作(10分)                

1、完成省、市下达的水利前期工作任务,完成2017年度南六塘河治理、西张河治理、黄河故道剩余工程等年度水利项目前期工作,配合做好相关规划及可研编制等工作;完成黄河故道干河下段治理工程并通过竣工验收;组织上报1个以上的水利项目参与全省竞争立项。

2、继续推行集中监理制、集中组建项目法人制,选取1-2个水利项目试行代建制

3、强化工程质量及安全管理,按照《关于开展2016—2017年度全市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的通知》(淮水基〔201712号)相关细则要求,做好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等工作,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二、工程管理(10分)

1、完成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实施方案任务的三分之二以上,基本完成流域性河、湖划定工作。

2、落实水利工程管理责任制,确保安全运行,无重大责任事故。

3、开展河长制管理工作;实施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千分制考核;规范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无新增违法涉河建设项目。

4、开展五岛公园省级水利风景区申报工作。

5、一帆河闸管理所争创省二级以上管理单位。

三、防汛防旱(12分)

1 、认真开展汛前检查,落实各项防汛防旱责任制,修订完善各类防汛防旱工作预案;完成县级防汛物资储备任务;汛前清除所有影响防洪安全的违章设施。

2 、严格执行防指调度指令,做好防汛值班工作,及时报送灾情、险情等各类防汛防旱信息。

3、按期完成上级下达的维修养护、防汛应急工程项目。

4、全面落实险工患段和在建工程的安全度汛措施。责成所有跨汛期施工的项目主管单位和项目法人落实防汛责任制,制定安全度汛方案和施工导流方案,并报防汛部门备案。

5、强化行洪河道、堤防巡查和24小时应急值守,规范抢护措施,有效控制水利工程险情。

四、农村水利工作(12分)

12017年度完成农村水利总投资4.3亿元。实施涟东、涟西灌区节水改造、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千亿斤粮食末级渠系、农村河道疏浚整治、农桥改造、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等工程项目。农村河道疏浚整治工程4月底前完工并申请市级验收;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10月底前完成,完成投资2.8亿元,受益人口95万人;其余工程年底前完成。

2、农田水利现代化水平有效灌溉面积、旱涝保收田面积、节水灌溉面积、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及小型水利工程管理达标率等五项指标得分达到年度目标。

3、深化推进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保证管理责任、管理队伍和经费落实到位。

4、大力实施农业节水工程,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万亩。

5、建成水美村庄2个;积极培育发展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管理灌溉面积达到有效灌溉面积35%以上。

6、大力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完成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小型灌溉泵站量水设施配套率达到40%以上。 

五、水资源管理(10分)

1、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完成2017年度市下达的水资源管理和节水型社会建设目标任务,年度考核良好等次以上。严格用水总量控制和取用水监管,落实四个一管理制度,完成省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维护工作,取用退水数据录入率100%,系统在线率达90%以上;开展地下水专项整治,严格封存备用地下水井管理,完成市下达的控制开采量和封井数,地下水超采区水位得到有效控制;制定水功能区达标建设方案,  加强水功能区和入河排污口监管,重点治理南六塘河水环境;落实《淮安市古淮河保护条例》,加强古淮河水源地巡查保护,开展涟水湖备用水源地建设;强化水资源费征收、使用和管理,完善水资源管理投入机制,完成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任务,做好涟东灌区节水示范工程等验收现场准备。

2开展省级节水型社会示范区建设工作,城市节水财政投入占本级财政支出的比例不小于0.5‰,城市节水资金投入占本级财政支出的比例不小于2‰;开展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创建节水标杆企业,落实用水审计和合同节水相关规定;全面实施节水三同时制度,落实计划用水和用水定额管理制度,年度形成1项亮点工作;强化节水载体建设,创成节水型企业(单位)、节水型学校、节水示范项目各一个。

六、财务管理与水利经济(8分)

1、按标准足额征收各项规费,完成征收水利工程水费764万元、水资源费290万元;完成水利工程水费87万元的上缴任务。

2、落实1500万元以上水利建设发展基金,确保年度可用财力的2%4%用于水利工程建设,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水利工程建设地方配套资金到位率90%以上。

3、建立和完善市场融资机制,多渠道筹集和规范管理、使用各项水利资金。

七、招商引资(10分)

市县()水利部门联动,完成一个单体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外资1500万美元)以上的工业招商(经营性三产)项目或单体固定资产投资3000万元(外资500万美元)以上的农产品加工项目(市县()不联动的该项不得分)。

八、水利法治建设(8分)

1、做好七五普法规划及年度计划工作,并认真组织实施;全年集中普法宣传不少于3次。

2、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完善行政审批相关制度、流程等,做好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等上级下放行政权力的承接工作。

3加强水利规范性文件的规范化管理,完成2014年之前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

4、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完成1件以上行政决策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

5、建立健全各项依法行政配套制度,规范水行政执法行为,至少开展2次执法检查活动。

6、开展一次规范性文件后评估活动。

7、加大执法巡查、处罚力度,及时发现、制止水事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水事违法案件,结案率达95%以上。

九、党建党风廉政与精神文明建设(8分)

1、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坚持党建工作与水利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

2、扎实开展新一轮文明创建,推进三解三促三进三帮常态化;积极开展文明行业、文明单位创建。

3、借助淮水讲坛、道德讲堂、《淮安水利》、河海大学淮安水利水电大专班和本科班等现有教研平台,构建多层次、全覆盖的干部教育培训体系;提升乡镇水利(务)站人才队伍建设,实现机构健全、定编定员、职能明确、财政保障、能力提升的目标。

4、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践行年初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相关承诺,全面树立水利行业良好形象。

十、科技信息化及宣传信息(12分)

1、完成水利宣传信息综合得分1500分以上,全年上报政务信息不少于20条。(4)

2、完成不少于1个调研课题的调研工作。(2)

3、将水利科技与信息化工作纳入年度工作重点,成立水利科技与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科室。

4、制定水利科技与信息化工作发展规划或计划,在水利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运用等方面取得成效,全年推广应用新材料、新工艺、新工法等不少于2项。

5、充分调动县水利科研站及系统内专业技术人员积极性,加强水利科技项目研究,参加2018年省级水利科研项目竞争立项,申报项目不少于1项;重视水利科技论文的撰写,全年在市级以上刊物上发表论文不少于5篇。

6、进一步加强水利科普工作,普及水利科学知识、水情、水法规、水政策等,提高全民水患意识、节水意识、水资源保护意识。全年举办水利科普宣传活动不少于2次。


盱眙县

 

一、水利建设与前期工作(10分)

1、完成省、市下达的水利前期工作任务,配合做好区域治理规划等相关规划及可研编制等工作;组织上报1个以上的水利项目参与全省竞争立项。配合做好洪泽湖周边滞洪区安全建设工程可研、鲍集圩行蓄洪区和淮干三滩居民迁建实施方案编制等工作。

2、完成红旗、化农、山洪三座水库除险加固,皮湾闸拆建,仇集大涧治理等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境内水库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任务;完成盱眙县团结河(河洪圩-韩巷大坝段)治理工程;继续推行集中监理制、集中组建项目法人制,选取1-2个水利项目试行代建制

3、强化工程质量及安全管理,按照《关于开展2016—2017年度全市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的通知》(淮水基〔201712号)相关细则要求,做好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等工作,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二、工程管理(10分)

1、落实水库大坝等各类水利工程安全管理责任制,确保工程安全运行,无重大责任事故。

2、强化洪泽湖湖泊管理,对湖泊遥感监测变化处情况进行调查处理,及时清除洪泽湖非法圈圩;规范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无新增违法涉河(湖)建设项目,做好桂五等14座中小型水库白蚁防治达标复查验收工作。

3、全面推行河长制管理工作;实施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千分制考核工作,红旗、化农、山洪水库管理所创建省一级水管单位;做好龙王山水库管理所省一级管理单位复查验收工作;加强小型水库管理,积极创建省级小型水库规范化管理单位,2017年争创省级小型水库规范化管理单位8个以上;争创一个省级水利风景区。

4完成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实施方案任务的三分之二以上,基本完成流域性河、湖划定工作。

5、按期完成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程年度任务,建成3美丽库区、幸福家园;完成上级下达的维修养护、防汛急办、度汛应急等项目。

6、完成大礼堂等19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的安全鉴定工作。

三、防汛防旱(12分)

1 、认真开展汛前检查,落实各项防汛防旱责任制,修订完善各类防汛防旱工作预案;完成县级防汛物资储备任务;汛前清除所有影响防洪安全的违章设施。

2 、严格执行防指调度指令,做好防汛值班工作,及时报送灾情、险情等各类防汛防旱信息。

3、按期完成上级下达的维修养护、防汛应急工程项目。

4、全面落实险工患段和在建工程的安全度汛措施。责成所有跨汛期施工的项目主管单位和项目法人落实防汛责任制,制定安全度汛方案和施工导流方案,并报防汛部门备案。

5、强化行洪河道、堤防巡查和24小时应急值守,规范抢护措施,有效控制水利工程险情。

四、农村水利工作(12分)

1、完成农村水利总投资1.8亿元。实施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清水坝灌区、桥口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千亿斤粮食末级渠系、农村河道疏浚整治、农桥改造和农村饮水巩固提升等工程项目。农村河道疏浚整治工程4月底前完工并申请市级验收;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10月底前完成,完成投资0.79亿元,受益人口24.8万人;其余工程年底前完成。

2、农田水利现代化水平有效灌溉面积、旱涝保收田面积、节水灌溉面积、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及小型水利工程管理达标率等五项指标得分达到年度目标。

3、深化推进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保证管理责任、管理队伍和经费落实到位。

4、大力实施农业节水工程,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0.77万亩。

5、建成水美村庄3个;积极培育发展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管理灌溉面积达到有效灌溉面积35%以上。

6、大力推行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完成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小型灌溉泵站量水设施配套率达到40%以上。

五、水资源管理(10分)

1、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完成2017年度市下达的水资源管理和节水型社会建设目标任务,年度考核良好等次以上。严格用水总量控制和取用水监管,落实四个一管理制度,完成省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维护工作,取用退水数据录入率100%,系统在线率达90%以上;开展地下水专项整治,严格封存备用地下水井管理,完成市下达的控制开采量和封井数;制定水功能区达标建设方案,  加强水功能区和入河排污口监管,重点开展维桥河水环境治理和水生态修复工作;加强淮河备用水源地清水坝引河治理,完备城东水厂水源地设置和取水许可批准手续,开展区域供水水源地达标建设工作;强化水资源费征收、使用和管理,完善水资源管理投入机制;完成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任务,做好验收现场准备。

2、开展省级节水型社会示范区建设工作,健全节水管理机构,城市节水财政投入占本级财政支出的比例不小于0.5‰,城市节水资金投入占本级财政支出的比例不小于2‰;开展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创建节水标杆企业,落实用水审计和合同节水相关规定;全面实施节水三同时制度,落实计划用水和用水定额管理制,年度形成1项亮点工作;强化节水载体建设,创成1个节水型企业(单位)、1个节水型小区、4个节水型学校。

六、财务管理与水利经济(8分)

1、按标准足额征收各项规费,完成征收水利工程水费580万元、水资源费274万元;完成水利工程水费29万元的上缴任务。

2、落实1500万元以上水利建设发展基金,确保年度可用财力的2%4%用于水利工程建设,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水利工程建设地方配套资金到位率90%以上。

3、建立和完善市场融资机制,多渠道筹集和规范管理、使用各项水利资金。

七、招商引资(10分)

市县()水利部门联动,完成一个单体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外资1500万美元)以上的工业招商(经营性三产)项目或单体固定资产投资3000万元(外资500万美元)以上的农产品加工项目(市县()不联动的该项不得分)。

八、水利法治建设(8分)

1、做好七五普法规划及年度计划工作,并认真组织实施;全年集中普法宣传不少于3次。

2、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配合县审批局做好相关工作。

3加强水利规范性文件的规范化管理,完成2014年之前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

4、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完成1件以上行政决策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

5、建立健全各项依法行政配套制度,规范水行政执法行为,至少开展2次执法监督检查活动。

6、开展一次规范性文件后评估活动。

7、加大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制止水事违法行为;加强洪泽湖及淮河水域全面禁采监管工作。

九、党建党风廉政与精神文明建设8分)

1、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坚持党建工作与水利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

2、扎实开展新一轮文明创建,推进三解三促三进三帮常态化;积极开展文明行业、文明单位创建。

3、借助淮水讲坛、道德讲堂、《淮安水利》、河海大学淮安水利水电大专班和本科班等现有教研平台,构建多层次、全覆盖的干部教育培训体系;提升乡镇水利(务)站人才队伍建设,实现机构健全、定编定员、职能明确、财政保障、能力提升的目标。

4、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践行年初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相关承诺,全面树立水利行业良好形象。十、 

十、科技信息化及宣传信息(12分)

1、完成水利宣传信息综合得分1500分以上,全年上报政务信息不少于20条。(4分)

2、完成不少于1个调研课题的调研工作。(2分)


3、将水利科技与信息化工作纳入年度工作重点,成立水利科技与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科室。

4、制定水利科技与信息化工作发展规划或计划,在水利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运用等方面取得成效,全年推广应用新材料、新工艺、新工法等不少于2项。

5、充分调动县水利科研站及系统内专业技术人员积极性,加强水利科技项目研究,参加2018年省级水利科研项目竞争立项,申报项目不少于1项;重视水利科技论文的撰写,全年在市级以上刊物上发表论文不少于5篇。

6、进一步加强水利科普工作,普及水利科学知识、水情、水法规、水政策等,提高全民水患意识、节水意识、水资源保护意识。全年举办水利科普宣传活动不少于2次。


 

金湖县

 

一、水利建设与前期工作(10分)

1、完成省、市下达的水利前期工作任务;组织上报1个以上的水利项目参与全省竞争立项;配合做好白马湖宝应湖地区区域治理规划、南水北调东线后续工程规划编制等工作。

2、配合做好淮河入江水道整治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继续推行集中监理制、集中组建项目法人制,选取1-2个水利项目试行代建制

3、强化工程质量及安全管理,按照《关于开展2016—2017年度全市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的通知》(淮水基〔201712号)相关细则要求,做好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等工作,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二、工程管理(10分)

1、落实水库大坝等各类水利工程安全管理责任制,制订完善小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确保工程安全运行,无重大责任事故。

2、强化高邮湖、白马湖、宝应湖湖泊管理,对湖泊遥感监测变化处情况进行调查处理,及时清除非法圈圩;根据省、市出台办法要求,开展县级河长制工作管理;实施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千分制考核工作;规范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无新增违法涉河(湖)建设项目。

3、完成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实施方案任务的三分之二以上,基本完成流域性河、湖划定工作。

4、洪金灌区金湖管理所创建市一级灌区工程管理单位工作;完成城区河道管理所省三级、新河水库省级规范库复检。

5三河湾水利风景区争创国家级水利风景区。

三、防汛防旱(12分)

1 、认真开展汛前检查,落实各项防汛防旱责任制,修订完善各类防汛防旱工作预案;完成县级防汛物资储备任务;汛前清除所有影响防洪安全的违章设施。

2 、严格执行防指调度指令,做好防汛值班工作,及时报送灾情、险情等各类防汛防旱信息。

3、按期完成上级下达的维修养护、防汛应急工程项目。

4、全面落实险工患段和在建工程的安全度汛措施。责成所有跨汛期施工的项目主管单位和项目法人落实防汛责任制,制定安全度汛方案和施工导流方案,并报防汛部门备案。

5、强化行洪河道、堤防巡查和24小时应急值守,规范抢护措施,有效控制水利工程险情。

6、年底前完成横桥联圩、陈家圩块石护坡和双车圩加固工程。

四、农村水利工作(12分)

1、完成农村水利总投资1.3亿元;完成2017年度农村河道疏浚整治工程;实施洪金灌区节水改造、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千亿斤粮食末级渠系和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等工程。农村河道疏浚整治工程4月底前完工并申请市级验收;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10月底前完成,完成投资0.62亿元,受益人口13.1万人;其余工程年底前完成。

2、农田水利现代化水平有效灌溉面积、旱涝保收田面积、节水灌溉面积、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及小型水利工程管理达标率等五项指标得分达到年度目标。

3、深化推进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保证管理责任、管理队伍和经费落实到位。

4、大力实施农业节水工程,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0.69万亩。

5、建成水美乡镇1个,水美村庄3个;积极培育发展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管理灌溉面积达到有效灌溉面积35%以上

6、大力推行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完成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小型灌溉泵站量水设施配套率达到40%以上

五、水资源管理(10分)

1、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完成2017年度市下达的水资源管理和节水型社会建设目标任务,年度考核良好等次以上。严格用水总量控制和取用水监管,落实四个一管理制度,完成省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维护工作,取用退水数据录入率100%,系统在线率达90%以上;开展地下水专项整治,严格封存备用地下水井管理,完成市下达的控制开采量和封井数,地下水超采区地下水位实现有效控制;制定水功能区达标建设方案,  加强水功能区和入河排污口监管,重点开展白马湖等湖泊水环境治理和水生态修复工作;加强水源地巡查和监测,完善备用水源地建设方案,完备水源地设置和取水许可批准手续并开工建设;强化水资源费征收、使用和管理,完善水资源管理投入机制;完成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任务,做好验收现场准备,推进河湖水系连通项目建设。

2、开展省级节水型社会示范区建设工作,城市节水财政投入占本级财政支出的比例不小于0.5‰,城市节水资金投入占本级财政支出的比例不小于2‰;开展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创建节水标杆企业,落实用水审计和合同节水相关规定;全面实施节水三同时制度,落实计划用水和用水定额管理制度,年度形成1项亮点工作;强化节水载体建设,创成1个节水型企业(单位)、1个节水型小区、2个节水型学校、1个节水示范项目。

六、财务管理与水利经济(8分)

1、按标准足额征收各项规费,完成征收水利工程水费520万元,水资源费300万元;完成水利工程水费52万元的上缴任务。

2、落实1500万元以上水利建设发展基金,确保年度可用财力的2%4%用于水利工程建设,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水利工程建设地方配套资金到位率90%以上。

3、建立和完善市场融资机制,多渠道筹集和规范管理、使用各项水利资金。

七、招商引资(10分)

市县()水利部门联动,完成一个单体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外资1500万美元)以上的工业招商(经营性三产)项目或单体固定资产投资3000万元(外资500万美元)以上的农产品加工项目(市县()不联动的该项不得分)。

八、水利法治建设(8分)

1、做好七五普法规划及年度计划工作,并认真组织实施;全年集中普法宣传不少于3次。

2、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完善行政审批相关制度、流程等,做好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等上级下放行政权力的承接工作。

3加强水利规范性文件的规范化管理,完成2014年之前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

4、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完成1件以上行政决策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

5、建立健全各项依法行政配套制度,规范水行政执法行为,至少开展2次执法检查活动。

6、开展一次规范性文件后评估活动。

7、加大执法巡查、处罚力度,及时发现、制止水事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水事违法案件,结案率达95%以上。

九、党建党风廉政与精神文明建设8分)

1、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坚持党建工作与水利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

2、扎实开展新一轮文明创建,推进三解三促三进三帮常态化;积极开展文明行业、文明单位创建。

3、借助淮水讲坛、道德讲堂、《淮安水利》、河海大学淮安水利水电大专班和本科班等现有教研平台,构建多层次、全覆盖的干部教育培训体系;提升乡镇水利(务)站人才队伍建设,实现机构健全、定编定员、职能明确、财政保障、能力提升的目标。

4、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践行年初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相关承诺,全面树立水利行业良好形象。

十、科技信息化及宣传信息(12分)

1、完成水利宣传信息综合得分1500分以上,全年上报政务信息不少于20条。(4分)

2、完成不少于1个调研课题的调研工作。(2分)

3、将水利科技与信息化工作纳入年度工作重点,成立水利科技与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科室。

4、制定水利科技与信息化工作发展规划或计划,在水利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运用等方面取得成效,全年推广应用新材料、新工艺、新工法等不少于2项。

5、充分调动系统内专业技术人员积极性,加强水利科技项目研究,参加2018年省级水利科研项目竞争立项,申报项目不少于1项;重视水利科技论文的撰写,全年在市级以上刊物上发表论文不少于5篇。

6、进一步加强水利科普工作,普及水利科学知识、水情、水法规、水政策等,提高全民水患意识、节水意识、水资源保护意识。全年举办水利科普宣传活动不少于2次。


 

洪泽区

 

一、水利建设与前期工作(10分)

1、完成省、市下达的水利前期工作任务;组织上报1个以上的水利项目参与全省竞争立项;配合做好入海水道二期可研、洪泽湖周边、白马湖宝应湖地区区域治理规划、南水北调东线后续工程规划、洪泽湖退圩还湖规划、洪泽湖周边滞洪区安全建设工程可研编制等工作。

2、完成浔河治理工程并通过竣工验收;继续推行集中监理制、集中组建项目法人制,选取1-2个水利项目试行代建制

3、强化工程质量及安全管理,按照《关于开展2016—2017年度全市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的通知》(淮水基〔201712号)相关细则要求,做好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等工作,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二、工程管理(10分)

1、落实水利工程管理责任制,确保安全运行,无重大责任事故。

2完成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实施方案任务的三分之二以上,基本完成流域性河、湖划定工作。

3 、强化洪泽湖、白马湖湖泊管理,加大对湖泊遥感监测变化处情况进行调查处理,及时清除洪泽湖非法圈圩;开展河长制管理工作;实施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千分制考核工作;规范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无新增违法涉河(湖)建设项目。

三、防汛防旱(12分)

1 、认真开展汛前检查,落实各项防汛防旱责任制,修订完善各类防汛防旱工作预案;完成区级防汛物资储备任务;汛前清除所有影响防洪安全的违章设施。

2 、严格执行防指调度指令,做好防汛值班工作,及时报送灾情、险情等各类防汛防旱信息。

3、按期完成上级下达的维修养护、防汛应急工程项目。

4、全面落实险工患段和在建工程的安全度汛措施。责成所有跨汛期施工的项目主管单位和项目法人落实防汛责任制,制定安全度汛方案和施工导流方案,并报防汛部门备案。

5、强化行洪河道、湖泊堤防和水库塘坝巡堤查险和24小时应急值守,规范抢护措施,有效控制水利工程险情。

四、农村水利工作(12分)

1、完成农村水利总投资约2.5亿元。实施农村河道疏浚整治工程、洪金灌区节水改造、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千亿斤粮食末级渠系工程、财政农桥工程、白马湖节水灌溉项目和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农村河道疏浚整治工程4月底前完工并申请市级验收;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10月底前完成,完成投资0.5亿元,受益人口18.79万人;其余工程年底前完成。

2、农田水利现代化水平有效灌溉面积、旱涝保收田面积、节水灌溉面积、灌溉水利用系数及小型水利工程管理达标率等五项指标得分达到年度目标。

3、深化推进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保证管理责任、管理队伍和经费落实到位。

4、大力实施农业节水工程,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0.34万亩。

5、建成水美村庄3个;积极培育发展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管理灌溉面积达到有效灌溉面积35%以上。

7、大力推行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完成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小型灌溉泵站量水设施配套率达到40%以上。

五、水资源管理(10分)

1、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完成2017年度市下达的水资源管理和节水型社会建设目标任务,年度考核良好等次以上。严格用水总量控制和取用水监管,落实四个一管理制度,完成省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维护工作,取用退水数据录入率100%,系统在线率达90%以上;开展地下水专项整治,严格封存备用地下水井管理,完成市下达的控制开采量和封井数,规范地热水用水管理;制定水功能区达标建设方案,  加强水功能区和入河排污口监管,重点开展白马湖和上游河流水环境治理和水生态修复工作,切实改善洪金断面水质;加强水源地巡查和监测,完成洪泽湖周桥水源地达标建设整改任务,开工建设备用水源地;强化水资源费征收、使用和管理,完善水资源管理投入机制;完成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任务,重点做好洪泽湖、白马湖等验收现场准备。

2、完成省级节水型社会示范区创建工作,健全节水管理机构,城市节水财政投入占本级财政支出的比例不小于0.5‰,城市节水资金投入占本级财政支出的比例不小于2‰开展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创建节水标杆企业,落实用水审计和合同节水相关规定;全面实施节水三同时制度,落实计划用水和用水定额管理制度,强化节水载体建设,创成1个节水型企业(单位)、2个节水型学校、1个节水型小区、1个节水教育基地。

3、牵头开展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参与生态市和低碳城市创建工作;完成水文化建设相关目标任务。

4、做好白马湖上游九条河流整治、白马湖节水灌溉项目建设,切实改善洪金断面水质。

六、财务管理与水利经济(8分)

1、按标准足额征收各项规费,完成征收水利工程水费420万元、水资源费148万元;完成水利工程水费52万元的上缴任务。

2、争取落实1500万元以上水利建设发展基金,确保年度可用财力的2%4%用于水利工程建设,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水利工程建设地方配套资金到位率90%以上。

3、建立和完善市场融资机制,多渠道筹集和规范管理、使用各项水利资金。

七、招商引资(10分)

市县()水利部门联动,完成一个单体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外资1500万美元)以上的工业招商(经营性三产)项目或单体固定资产投资3000万元(外资500万美元)以上的农产品加工项目(市县()不联动的该项不得分)。

八、水利法治建设(8分)

1、做好七五普法规划及年度计划工作,并认真组织实施;全年集中普法宣传不少于3次。

2、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完善行政审批相关制度、流程等,做好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等上级下放行政权力的承接工作。

3、加强水利规范性文件的规范化管理,完成2014年之前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

4、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完成1件以上行政决策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

5、建立健全各项依法行政配套制度,规范水行政执法行为,至少开展2次执法检查活动。

6、开展一次规范性文件后评估活动。

7、做好省级法治水利示范点创建与考核迎检工作;

8、推进水利综合执法工作,建成洪泽湖管理执法基地并投入使用;严厉打击河道非法采砂;加强执法巡查,及时发现、制止水事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水事违法案件,结案率达95%以上。

九、党建党风廉政与精神文明建设(8分)

1、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坚持党建工作与水利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

2、扎实开展新一轮文明创建,推进三解三促三进三帮常态化;积极开展文明行业、文明单位创建。

3、借助淮水讲坛、道德讲堂、《淮安水利》、河海大学淮安水利水电大专班和本科班等现有教研平台,构建多层次、全覆盖的干部教育培训体系;提升乡镇水利(务)站人才队伍建设,实现机构健全、定编定员、职能明确、财政保障、能力提升的目标。

4、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践行年初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相关承诺,全面树立水利行业良好形象。

十、科技信息化及宣传信息(12分)

1、完成水利宣传信息综合得分1500分以上,全年上报政务信息不少于20条。(4分)

2、完成不少于1个调研课题的调研工作。(2分)


3、将水利科技与信息化工作纳入年度工作重点,成立水利科技与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科室。

4、制定水利科技与信息化工作发展规划或计划,在水利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运用等方面取得成效,全年推广应用新材料、新工艺、新工法等不少于2项。

5、充分调动系统内专业技术人员积极性,加强水利科技项目研究,参加2018年省级水利科研项目竞争立项,申报项目不少于1项;重视水利科技论文的撰写,全年在市级以上刊物上发表论文不少于5篇。

6、进一步加强水利科普工作,普及水利科学知识、水情、水法规、水政策等,提高全民水患意识、节水意识、水资源保护意识。全年举办水利科普宣传活动不少于2次。


 

淮安区

 

一、水利建设与前期工作(10分)

1、完成省、市下达的水利前期工作任务,做好黄河故道剩余工程前期工作;组织上报1个以上的水利项目参与全省竞争立项;配合做好入海水道二期可研、白马湖宝应湖地区区域治理规划、淮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治理工程可研编制等工作。

2、完成茭陵一站引河前期工作并争取开工实施;完成黄河故道干河下段治理工程并通过竣工验收;继续推行集中监理制、集中组建项目法人制,选取1-2个水利项目试行代建制

3、强化工程质量及安全管理,按照《关于开展2016—2017年度全市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的通知》(淮水基〔201712号)相关细则要求,做好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等工作,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二、工程管理(10分)

1、落实水利工程管理责任制,确保安全运行,无重大责任事故。

2、强化白马湖、里下河湖荡湖泊管理,对湖泊遥感监测变化处情况进行调查处理;开展河长制” 管理工作;实施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千分制考核工作;规范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无新增违法涉河(湖)建设项目。

3、完成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实施方案任务的三分之二以上,基本完成流域性河、湖划定工作。

4、争创1个省级水利风景区。

三、防汛防旱(12分)

1 、认真开展汛前检查,落实各项防汛防旱责任制,修订完善各类防汛防旱工作预案;完成区级防汛物资储备任务;汛前清除所有影响防洪安全的违章设施。

2 、严格执行防指调度指令,做好防汛值班工作,及时报送灾情、险情等各类防汛防旱信息。

3、按期完成上级下达的维修养护、防汛应急工程项目。

4、全面落实险工患段和在建工程的安全度汛措施。责成所有跨汛期施工的项目主管单位和项目法人落实防汛责任制,制定安全度汛方案和施工导流方案,并报防汛部门备案。

5、强化行洪河道、堤防巡查和24小时应急值守,规范抢护措施,有效控制水利工程险情。

四、农村水利工作(12分)

1、完成农村水利总投资1.1亿元。实施农村河道疏浚整治、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千亿斤粮食末级渠系工程、渠南灌区节水改造、农桥等工程项目。农村河道疏浚整治工程4月底前完工并申请市级验收;其余工程年底前完成。

2、农田水利现代化水平有效灌溉面积、旱涝保收田面积、节水灌溉面积、灌溉水利用系数及小型水利工程管理达标率等五项指标得分达到年度目标。

3、深化推进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保证管理责任、管理队伍和经费落实到位。

4、大力实施农业节水工程,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0.73万亩。

5、建成水美乡镇1个,水美村庄4个;积极培育发展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管理灌溉面积达到有效灌溉面积35%以上。

6、大力推行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完成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小型灌溉泵站量水设施配套率达到40%以上

五、水资源管理(10分)

1、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完成2017年度市下达的水资源管理和节水型社会建设目标任务,年度考核良好等次以上。严格用水总量控制和取用水监管,落实四个一管理制度,完成省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维护工作,取用退水数据录入率100%,系统在线率达90%以上;开展地下水专项整治,严格封存备用地下水井管理,完成市下达的控制开采量和封井数,地下水超采区地下水位实现有效控制;制定水功能区达标建设方案,  加强水功能区和入河排污口监管,重点开展茭陵一站引河水环境治理;落实《淮安市古淮河保护条例》,治理古淮河涟水水源地环境,推进里运河和白马湖备用水源地达标建设和保护;强化水资源费征收、使用和管理,完善水资源管理投入机制;完成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任务,重点做好里运河文化长廊等验收现场准备,推进河湖水系连通项目建设,确保2016年中央补助项目5月底前全面完成。

2、进一步完善节水型城市档案资料,确保城市节水财政投入占本级财政支出的比例不小于0.5‰,城市节水资金投入占本级财政支出的比例不小于2‰;开展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创建节水标杆企业,落实用水审计和合同节水相关规定;全面实施节水三同时制度,落实计划用水和用水定额管理制度,年度形成1项亮点工作;强化节水载体建设,创成1个节水型企业(单位)、2个节水型学校、1个节水示范项目。

六、财务管理与水利经济(8分)

1、按标准足额征收各项规费,完成征收水利工程水费860万元、水资源费340万元;完成水利工程水费112万元的上缴任务,积极探索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

2、落实1500万元以上水利建设发展基金,确保年度可用财力的2%4%用于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水利工程建设地方配套资金到位率90%以上。

3、建立和完善市场融资机制,多渠道筹集和规范管理、使用各项水利资金。

七、招商引资(10分)

市县()水利部门联动,完成一个单体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外资1500万美元)以上的工业招商(经营性三产)项目或单体固定资产投资3000万元(外资500万美元)以上的农产品加工项目(市县()不联动的该项不得分)。

八、水利法治建设(8分)

1、做好七五普法规划及年度计划工作,并认真组织实施;全年集中普法宣传不少于3次。

2、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完善行政审批相关制度、流程等,做好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等上级下放行政权力的承接工作。

3加强水利规范性文件的规范化管理,完成2014年之前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

4、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完成1件以上行政决策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

5、建立健全各项依法行政配套制度,规范水行政执法行为,至少开展2次执法检查活动。

6、开展一次规范性文件后评估活动。

7、加大执法巡查、处罚力度,及时发现、制止水事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水事违法案件,结案率达95%以上。

九、党建党风廉政与精神文明建设(8分)

1、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坚持党建工作与水利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

2、扎实开展新一轮文明创建,推进三解三促三进三帮常态化;积极开展文明行业、文明单位创建。

3、借助淮水讲坛、道德讲堂、《淮安水利》、河海大学淮安水利水电大专班和本科班等现有教研平台,构建多层次、全覆盖的干部教育培训体系;提升乡镇水利(务)站人才队伍建设,实现机构健全、定编定员、职能明确、财政保障、能力提升的目标。

4、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践行年初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相关承诺,全面树立水利行业良好形象。

十、科技信息化及宣传信息(12分)

1、完成水利宣传信息综合得分1500,全年上报政务信息不少于20条。(4分)

2、完成不少于1个调研课题的调研工作。(2分)

3、将水利科技与信息化工作纳入年度工作重点,成立水利科技与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科室。

4、制定水利科技与信息化工作发展规划或计划,在水利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运用等方面取得成效,全年推广应用新材料、新工艺、新工法等不少于2项。

5、充分调动系统内专业技术人员积极性,加强水利科技项目研究,参加2018年省级水利科研项目竞争立项,申报项目不少于1项;重视水利科技论文的撰写,全年在市级以上刊物上发表论文不少于5篇。

6、进一步加强水利科普工作,普及水利科学知识、水情、水法规、水政策等,提高全民水患意识、节水意识、水资源保护意识。全年举办水利科普宣传活动不少于2次。


 

淮阴区

 

一、水利建设与前期工作(10分)

1、完成省、市下达的水利前期工作任务,做好黄河故道剩余工程前期工作;组织上报1个以上的水利项目参与全省竞争立项;配合做好洪泽湖周边滞洪区安全建设可研编制等工作。

2完成分淮入沂整治工程征地拆迁工作及增补工程;完成跃进河治理前期工作并争取开工实施;完成黄河故道干河下段治理工程并通过竣工验收;完成淮泗调度闸、瑶河防沙闸、黄河故道上段治理等工程竣工验收;继续推行集中监理制、集中组建项目法人制,选取1-2个水利项目试行代建制

3、强化工程质量及安全管理,按照《关于开展2016—2017年度全市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的通知》(淮水基〔201712号)相关细则要求,做好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等工作,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二、工程管理(10分)

1、落实水利工程管理责任制,确保安全运行,无重大责任事故。

2、强化洪泽湖湖泊和流域性河道管理,加强对河、湖遥感监测变化处情况进行调查处理,及时清除洪泽湖非法圈圩和涉河违法建设;开展河长制” 管理工作;实施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千分制考核工作,争创张福河船闸管理所省三级水管单位;规范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无新增违法涉河(湖)建设项目。

3、完成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实施方案任务的三分之二以上,基本完成流域性河、湖划定工作。

4、二河码头古镇争创省级水利风景区。

三、防汛防旱(12分)

1 、认真开展汛前检查,落实各项防汛防旱责任制,修订完善各类防汛防旱工作预案;完成区级防汛物资储备任务;汛前清除所有影响防洪安全的违章设施。

2 、严格执行防指调度指令,做好防汛值班工作,及时报送灾情、险情等各类防汛防旱信息。

3、按期完成上级下达的维修养护、防汛应急工程项目。

4、全面落实险工患段和在建工程的安全度汛措施。责成所有跨汛期施工的项目主管单位和项目法人落实防汛责任制,制定安全度汛方案和施工导流方案,并报防汛部门备案。

5、强化行洪河道、堤防巡查和24小时应急值守,规范抢护措施,有效控制水利工程险情。

四、农村水利工作(12分)

1、完成农村水利总投资2.6亿元;实施农村河道疏浚整治工程、千亿斤粮食末级渠系、淮涟灌区2016年度节水改造、农村桥梁改造、高效节水管道灌溉、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等工程项目。农村河道疏浚整治工程4月底前完工并申请市级验收;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10月底前完成,完成投资1.8亿元,受益人口29.8万人;其余工程年底前完成。

2、农田水利现代化水平有效灌溉面积、旱涝保收田面积、节水灌溉面积、灌溉水利用系数及小型水利工程管理达标率等五项指标得分达到年度目标。

3、全面推行小型水利工程“5+1”管理,保证管理责任、管理队伍和经费落实到位。

4、大力实施农业节水工程,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0.72万亩。

5、建成水美乡村3个;积极培育发展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管理灌溉面积达到有效灌溉面积35%以上。

6、大力推行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完成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小型灌溉泵站量水设施配套率达到40%以上。

五、水资源管理(10分)

1、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完成2017年度市下达的水资源管理和节水型社会建设目标任务,年度考核良好等次以上。严格用水总量控制和取用水监管,落实四个一管理制度,完成省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维护工作,取用退水数据录入率100%,系统在线率达90%以上;开展地下水专项整治,严格封存备用地下水井管理,完成市下达的控制开采量和封井数,地下水超采区地下水位实现有效控制;制定水功能区达标建设方案,  加强水功能区和入河排污口监管,重点开展城区河道水环境治理和水生态修复工作;落实《淮安市古淮河保护条例》,加强水源地巡查和监测,完成古淮河淮阴水源地达标建设整改任务,开展淮沭河水源地达标建设;强化水资源费征收、使用和管理,完善水资源管理投入机制;完成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任务,做好验收现场准备。

2、进一步完善节水型城市档案资料,城市节水财政投入占本级财政支出的比例不小于0.5‰,城市节水资金投入占本级财政支出的比例不小于2‰;开展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创建节水标杆企业,落实用水审计和合同节水相关规定;全面实施节水三同时制度,落实计划用水和用水定额管理制度,年度形成1项亮点工作;强化节水载体建设,创成1个节水型企业(单位)、1个节水型小区、1个节水示范项目。

六、财务管理与水利经济(8分)

1、按标准足额征收各项规费,完成征收水利工程水费500万元、水资源费385万元;完成水利工程水费62万元的上缴任务。

2、落实1500万元以上水利建设发展基金,确保年度可用财力的2%4%用于水利工程建设,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水利工程建设地方配套资金到位率90%以上。

3、建立和完善市场融资机制,多渠道筹集和规范管理、使用各项水利资金。

七、招商引资(10分)

市县()水利部门联动,完成一个单体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外资1500万美元)以上的工业招商(经营性三产)项目或单体固定资产投资3000万元(外资500万美元)以上的农产品加工项目(市县()不联动的该项不得分)。

八、水利法治建设(8分)

1、做好七五普法规划及年度计划工作,并认真组织实施;全年集中普法宣传不少于3次。

2、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完善行政审批相关制度、流程等,做好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等上级下放行政权力的承接工作。

3、加强水利规范性文件的规范化管理,完成2014年之前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

4、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完成1件以上行政决策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

5、建立健全各项依法行政配套制度,规范水行政执法行为,至少开展2次执法检查活动。

6、开展一次规范性文件后评估活动。

7、加大执法巡查、处罚力度,及时发现、制止水事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河道非法采砂;依法查处水事违法案件,结案率达95%以上。

九、党建党风廉政与精神文明建设(8分)

1、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坚持党建工作与水利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

2、扎实开展新一轮文明创建,推进三解三促三进三帮常态化;积极开展文明行业、文明单位创建。

3、借助淮水讲坛、道德讲堂、《淮安水利》、河海大学淮安水利水电大专班和本科班等现有教研平台,构建多层次、全覆盖的干部教育培训体系;提升乡镇水利(务)站人才队伍建设,实现机构健全、定编定员、职能明确、财政保障、能力提升的目标。

4、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践行年初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相关承诺,全面树立水利行业良好形象。

十、科技信息化及宣传信息(12分)

1、完成水利宣传信息综合得分1500分以上,全年上报政务信息不少于20条。(4分)

2、完成不少于1个调研课题的调研工作。(2分)

3、将水利科技与信息化工作纳入年度工作重点,成立水利科技与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科室。

4、制定水利科技与信息化工作发展规划或计划,在水利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运用等方面取得成效,全年推广应用新材料、新工艺、新工法等不少于2项。

5、充分调动水利科研站及系统内专业技术人员积极性,加强水利科技项目研究,参加2018年省级水利科研项目竞争立项,申报项目不少于1项;重视水利科技论文的撰写,全年在市级以上刊物上发表论文不少于5篇。

6、进一步加强水利科普工作,普及水利科学知识、水情、水法规、水政策等,提高全民水患意识、节水意识、水资源保护意识。全年举办水利科普宣传活动不少于2次。

 


 

清江浦区

 

一、水利建设与前期工作(10分)

1、完成省、市下达的水利前期工作任务;组织上报1个以上的水利项目参与全省竞争立项;配合做好入海水道二期可研编制等工作。

2、完成杨庙泵站工程并通过竣工验收;完成渠北运西片水系连通工程年度建设任务;完成清安河活水工程等中心城市重点项目建设任务;完成韩侯泵站引河工程;继续推行集中监理制、集中组建项目法人制,选取1-2个水利项目试行代建制

3、强化工程质量及安全管理,按照《关于开展2016—2017年度全市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的通知》(淮水基〔201712号)相关细则要求,做好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等工作,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二、工程管理(10分)

1、落实水利工程管理责任制,确保安全运行,无重大责任事故。

2、开展河长制管理工作;实施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千分制考核工作;规范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无新增违法涉河建设项目。

3、完成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实施方案任务的三分之二以上,基本完成流域性河、湖划定工作。

三、防汛防旱(12分)

1 、认真开展汛前检查,落实各项防汛防旱责任制,修订完善各类防汛防旱工作预案;完成区级防汛物资储备任务;汛前清除所有影响防洪安全的违章设施。

2 、严格执行防指调度指令,做好防汛值班工作,及时报送灾情、险情等各类防汛防旱信息。

3、按期完成上级下达的维修养护、防汛应急工程项目。

4、全面落实险工患段和在建工程的安全度汛措施。责成所有跨汛期施工的项目主管单位和项目法人落实防汛责任制,制定安全度汛方案和施工导流方案,并报防汛部门备案。

5、强化行洪河道、堤防巡查和24小时应急值守,规范抢护措施,有效控制水利工程险情。

四、农村水利工作(12分)

1、完成农村水利总投资860万元,实施2017年度农村河道疏浚整治工程、农村桥梁建设工程及蛇家坝灌区改造工程。农村河道疏浚整治工程4月底前完工并申请市级验收;其余工程年底前完成。

2、农田水利现代化水平有效灌溉面积、旱涝保收田面积、节水灌溉面积、灌溉水利用系数及小型水利工程管理达标率等五项指标得分达到年度目标。

3、深化推进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保证管理责任、管理队伍和经费落实到位。

4、大力实施农业节水工程,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0.08万亩。

5、建成水美村庄3个;积极培育发展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管理灌溉面积达到有效灌溉面积35%以上。

6、大力推行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完成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小型灌溉泵站量水设施配套率达到40%以上。

五、水资源管理(10分)

1、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完成2017年度市下达的水资源管理和节水型社会建设目标任务,年度考核良好等次以上。严格用水总量控制和取用水监管,落实四个一管理制度,完成省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维护工作,取用退水数据录入率100%,系统在线率达90%以上;开展地下水专项整治,严格封存备用地下水井管理,完成市下达的控制开采量和封井数,地下水超采区地下水位实现有效控制;制定水功能区达标建设方案,  加强水功能区和入河排污口监管,重点开展城区河道水环境治理和水生态修复工作;落实《淮安市古淮河保护条例》,加强水源地巡查和监测,完成古淮河淮阴水源地达标建设整改任务;强化水资源费征收、使用和管理,完善水资源管理投入机制;完成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任务,重点做好市区验收现场准备。

2、进一步完善节水型城市档案资料,城市节水财政投入占本级财政支出的比例不小于0.5‰,城市节水资金投入占本级财政支出的比例不小于2‰;开展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创建节水标杆企业,落实用水审计和合同节水相关规定;全面实施节水三同时制度,落实计划用水和用水定额管理制度,年度形成1项亮点工作;强化节水载体建设,创成2个节水型企业(单位)、3个节水型小区、2个节水型学校。

六、财务管理与水利经济(8分)

1、按标准足额征收各项规费,完成水利工程水费17万元的上缴任务。

2、争取落实1500万元以上水利建设发展基金,确保年度可用财力的2%4%用于水利工程建设,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水利工程建设地方配套资金到位率90%以上。

3、建立和完善市场融资机制,多渠道筹集和规范管理、使用各项水利资金。

七、招商引资(10分)

市县()水利部门联动,完成一个单体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外资1500万美元)以上的工业招商(经营性三产)项目或单体固定资产投资3000万元(外资500万美元)以上的农产品加工项目(市县()不联动的该项不得分)。

八、水利法治建设(8分)

1、做好七五普法规划及年度计划工作,并认真组织实施;全年集中普法宣传不少于3次。

2、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完善行政审批相关制度、流程等,做好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等上级下放行政权力的承接工作。

3加强水利规范性文件的规范化管理,完成2014年之前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

4、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完成1件以上行政决策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

5、建立健全各项依法行政配套制度,规范水行政执法行为,至少开展2次执法检查活动。

6、开展一次规范性文件后评估活动。

7、加大执法巡查、处罚力度,及时发现、制止水事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水事违法案件,结案率达95%以上。

九、党建党风廉政与精神文明建设(8分)

1、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坚持党建工作与水利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

2、扎实开展新一轮文明创建,推进三解三促三进三帮常态化;积极开展文明行业、文明单位创建。

3、借助淮水讲坛、道德讲堂、《淮安水利》、河海大学淮安水利水电大专班和本科班等现有教研平台,构建多层次、全覆盖的干部教育培训体系;提升乡镇水利(务)站人才队伍建设,实现机构健全、定编定员、职能明确、财政保障、能力提升的目标。

4、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践行年初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相关承诺,全面树立水利行业良好形象。

十、科技信息化及宣传信息(12分)

1、完成水利宣传信息综合得分1000分以上,全年上报政务信息不少于20条。(4分)

2、完成不少于1个调研课题的调研工作。(2分)

3、将水利科技与信息化工作纳入年度工作重点,成立水利科技与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科室。

4、制定水利科技与信息化工作发展规划或计划,在水利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运用等方面取得成效,全年推广应用新材料、新工艺、新工法等不少于2项。

5、充分调动系统内专业技术人员积极性,加强水利科技项目研究,参加2018年省级水利科研项目竞争立项,申报项目不少于1项;重视水利科技论文的撰写,全年在市级以上刊物上发表论文不少于5篇。

6、进一步加强水利科普工作,普及水利科学知识、水情、水法规、水政策等,提高全民水患意识、节水意识、水资源保护意识。全年举办水利科普宣传活动不少于2次。

 


 

开发区

 

一、水利建设与前期工作(25分)

1、完成省、市下达的水利前期工作任务,配合做好相关规划及可研编制等工作。

2、配合做好里运河文化长廊、世行贷款洼地治理、中国移动淮安呼叫中心周边水系综合治理、北四支综合治理、小盐河整治、大治河整治、城南电排站拆建等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积极推行水利工程代建制、集中监理制、集中组建项目法人等建设管理体制改革。

3、强化工程质量及安全管理,按照《关于开展2016—2017年度全市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的通知》(淮水基〔201712号)相关细则要求,做好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等工作,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二、工程管理(17分)

1、落实水利工程管理责任制,确保安全运行,无重大责任事故。

2、开展河长制管理工作;实施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千分制考核工作;规范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无新增违法涉河建设项目。

3、完成河道和水利工程划界确权2017年度工作任务。

三、防汛抗旱(25分)

1 、认真开展汛前检查,落实各项防汛防旱责任制,修订完善各类防汛防旱工作预案;完成区级防汛物资储备任务;汛前清除所有影响防洪安全的违章设施。

2 、严格执行防指调度指令,做好防汛值班工作,及时报送灾情、险情等各类防汛防旱信息。

3、按期完成上级下达的维修养护、防汛应急工程项目。

4、全面落实险工患段和在建工程的安全度汛措施。责成所有跨汛期施工的项目主管单位和项目法人落实防汛责任制,制定安全度汛方案和施工导流方案,并报防汛部门备案。

5、强化行洪河道、堤防巡查和24小时应急值守,规范抢护措施,有效控制水利工程险情。

四、水资源管理(15分)

1、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完成2017年度市下达的水资源管理和节水型社会建设目标任务,年度考核良好等次以上。严格用水总量控制和取用水监管,落实四个一管理制度;开展地下水专项整治,完成市下达的控制开采量和封井数,地下水超采区地下水位实现有效控制;制定水功能区达标建设方案,  加强水功能区和入河排污口监管,重点开展城区河道水环境治理和水生态修复工作;落实《淮安市古淮河保护条例》,加强水源地巡查和监测,完成古淮河淮安水源地整改交办任务;完成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任务,做好验收现场准备。

2、进一步完善节水型城市档案资料,城市节水财政投入占本级财政支出的比例不小于0.5‰,城市节水资金投入占本级财政支出的比例不小于2‰;开展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创建节水标杆企业,落实用水审计和合同节水相关规定;全面落实节水三同时制度,落实计划用水和用水定额管理制度,年度形成1项亮点工作;强化节水载体创建,创成1个节水型企业(单位)、1个节水型小区、1个节水型学校、1个节水示范项目。

五、财务管理与水利经济(12分)

1、按标准足额征收各项规费;完成农业水费征收10万元,上缴6万元。

2、争取落实水利建设基金,建立和完善市场融资机制,多渠道筹集和规范管理、使用各项水利资金。

六、水利科技与信息化(6分)

1、将水利科技与信息化工作纳入年度工作重点,成立水利科技与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科室。

2、加强水利科技与信息化工作,在水利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运用等方面取得成效。

3、重视水利科技论文的撰写,全年在市级以上刊物上发表论文不少于2篇。

4、进一步加强水利科普工作,普及水利科学知识、水情、水法规、水政策等,提高全民水患意识、节水意识、水资源保护意识。全年举办水利科普宣传活动不少于2次。


 

生态文旅区

 

一、水利建设与前期工作(25分)

1、完成省、市下达的水利前期工作任务,配合做好相关规划及可研编制等工作。

2、配合做好海天河周水系连通、渠北运西片区水系连通、智慧城市防汛-城区泵站自动化系统建设等2017年度中心城市重点项目建设任务。

3.强化工程质量及安全管理,确保不发生质量、安全事故。

二、工程管理(25分)

1、落实水利工程管理责任制,确保安全运行,无重大责任事故。

2、开展河长制管理工作;实施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千分制考核工作;规范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

3、完成剩余河道和水利工程划界确权2017年度工作任务。

三、防汛抗旱(25分)

1 、认真开展汛前检查,落实各项防汛防旱责任制,修订完善各类防汛防旱工作预案;完成区级防汛物资储备任务;汛前清除所有影响防洪安全的违章设施。

2 、严格执行防指调度指令,做好防汛值班工作,及时报送灾情、险情等各类防汛防旱信息。

3、全面落实险工患段和在建工程的安全度汛措施。责成所有跨汛期施工的项目主管单位和项目法人落实防汛责任制,制定安全度汛方案和施工导流方案,并报防汛部门备案。

4.强化行洪河道堤防巡查和24小时应急值守,规范抢护措施,有效控制水利工程险情。

四、水资源管理(25分)

1、开展地下水专项整治,完成市政府批准的地下水压采任务;强化水功能区管理,加强城市河道水环境治理;完成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任务,重点做好森林公园等验收现场准备。

2、大力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及节水单位创建。


 

工业园区

 

一、水利建设与前期工作(25分)

1、古盐河(永济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积极协助并全力配合市局实施古盐河(永济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古盐河(永济河)补水工程,对古盐河(永济河)园区段实施生态护岸及景观提升等。

2、反修大沟滨水生态景观提升工程。适时开展反修大沟滨水生态景观提升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反修大沟,自永济河至通甫路,全长约3公里,将原沟渠整修为景观河道,将原反修灌溉沟改造为节水防渗渠。

3、园区东片区农桥、农渠整治工程。对东片区5个村危旧农桥进行改造,对农村部分排灌水系进行疏浚,建设3.8千米防渗渠。

4、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改造农村自来水管网,铺设管道约55公里,改善村民用水安全。

5、强化质量及安全管理,确保不发生质量、安全事故。

二、工程管理(25分)

1、落实水利工程管理责任制,确保安全运行,无重大责任事故。

2、开展河长制管理工作;实施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千分制考核工作;规范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

3、完成剩余河道和水利工程划界确权2017年度工作任务。

三、防汛抗旱(25分)

1 、认真开展汛前检查,落实各项防汛防旱责任制,修订完善各类防汛防旱工作预案;完成区级防汛物资储备任务;汛前清除所有影响防洪安全的违章设施。

2 、严格执行防指调度指令,做好防汛值班工作,及时报送灾情、险情等各类防汛防旱信息。

3、全面落实险工患段和在建工程的安全度汛措施。责成所有跨汛期施工的项目主管单位和项目法人落实防汛责任制,制定安全度汛方案和施工导流方案,并报防汛部门备案。

4.强化行洪河道堤防巡查和24小时应急值守,规范抢护措施,有效控制水利工程险情。

四、水资源管理(25分)

1、开展地下水专项整治,取缔非法地下水井;强化水功能区管理,完备第三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批准手续;完成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任务,推进水系连通项目建设,做好验收现场准备。

2大力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及节水载体创建。


 

苏淮高新区

 

一、水利建设与前期工作(25分)

1、宁连路排水河整治清淤工程。计划投资2000万元,开竣工时间2017.1-2018.12

2、张玉河排水河工程。计划投资1500万元,开竣工时间2017.1-2018.12

3、新建宁连路节制阀。计划投资500万元,开竣工时间2017.1-2018.12

4、开挖台玻大道至安邦河排水通道。计划投资1000万元,开竣工时间2017.1-2018.12

5、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大问、新张、永陆、李许、后高、大吴、刘陈、范集等地泵站、桥梁、涵闸建设。计划投资865万元,开竣工时间2017.1-2018.12

6、强化质量及安全管理,确保不发生质量、安全事故。

二、工程管理(25分)

1、落实水利工程管理责任制,确保安全运行,无重大责任事故。

2、开展河长制管理工作;实施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千分制考核工作;规范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

3、完成剩余河道和水利工程划界确权2017年度工作任务。

三、防汛抗旱(25分)

1 、认真开展汛前检查,落实各项防汛防旱责任制,修订完善各类防汛防旱工作预案;完成区级防汛物资储备任务;汛前清除所有影响防洪安全的违章设施。

2 、严格执行防指调度指令,做好防汛值班工作,及时报送灾情、险情等各类防汛防旱信息。

3、全面落实险工患段和在建工程的安全度汛措施。责成所有跨汛期施工的项目主管单位和项目法人落实防汛责任制,制定安全度汛方案和施工导流方案,并报防汛部门备案。

4.强化行洪河道堤防巡查和24小时应急值守,规范抢护措施,有效控制水利工程险情。

四、水资源管理(25分)

1、开展地下水专项整治,取缔非法地下水井;强化水功能区管理和入河排污口监管,推进水系调整规划和项目建设,重点整治花河水环境;推进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完成全部建设任务,做好验收现场准备。

2大力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及节水载体创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