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市水政监察支队
1、完成规费征收3900万元
其中:工业水费 1200 万元
水资源费 2700 万元
2、做好“中国水周”和“世界水日”的宣传工作及水法规日常宣传工作。
3、做好全市水行政执法巡查监督工作,重点围绕打击洪泽湖非法采砂、违法圈圩、饮用水源地保护开展专项整治,每个季度开展不少于1次的综合执法活动,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水事秩序。
4、及时查处各类水事违法案件,结案率达90%以上。
5、举办二期水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班。
6、做好全市《执法巡查月报表》、《河湖清障成果季报表》、《水事案件年报表》统计、汇总及上报省厅等工作。
7、做好全市水政监察员、水政监察协管员年度审验工作。
8、重视执法队伍建设,建立一支组织机构健全、人员配置合理的水利执法队伍,整合执法资源,优化执法力量,强化执法力度,重点打击洪泽湖非法采砂、违法圈圩、乱占乱用河堤等违法案件,着力营造安全水环境。
9、完成不少于1个调研课题的调研工作。
10、完成水利宣传信息综合得分600分以上。
11、加强党的建设,深入开展“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活动;扎实开展新一轮文明创建,推进“三解三促”、“三进三帮”常态化;抓好支部达标建设,争创星级党支部;完成局党委交办的党建工作任务。
12、加强精神文明和学习型单位建设,做好文明志愿者服务工作,干部学习积分达10分。
13、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继续开展“三警一线”警示教育、“权力观教育”、“五德”教育、廉政文化进工地等教育活动;不断深化五项重点权力监督制约。
14、紧扣服务“十三五”开局之年工作主线,以提升“101%优质服务”为统领,以打造“环节最少、成本最低、机制最活、效率最高、服务最优”发展软环境为目标,以“101%服务流动红旗”优质服务竞赛活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深化机关作风建设为重点,推动水利系统软环境和效能建设持续提升。及时查处系统内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十二项规定”、软环境“十项制度”和市水利行业“六条禁令”的人和事;认真处理并及时回复群众信访件和上级交办件,深入排查信访苗头隐患,妥善化解群众矛盾,不发生非正常越级上访事件。
15、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确保完成各项工作目标;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年安全生产无事故;公共机构节能各项工作全面达标。
16、按照淮水办〔2014〕31号文件要求,年内完成一个单体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以上的工业招商(经营性三产)项目或单体固定资产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农产品加工项目(2015年已完成的可顺延)。
二、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
1、认真做好汛前检查。及早组织对全市流域性河湖堤防、水库、涵闸等重点险工堤段进行实地检查,对查出的险工隐患,全面落实修复加固方案和安全度汛措施。
2、落实各项防汛防旱责任制。及时调整充实各级防汛防旱指挥部成员,落实各类水利工程行政责任人和技术责任人,召开防汛防旱工作会议,签订防汛防旱工作责任状,在《淮安日报》等媒体公布防汛责任人名单。
3、全面落实险工患段和在建工程的安全度汛措施。进一步加大各类防汛安全重点工程的监管力度,责成所有跨汛期施工的项目主管单位和项目法人认真落实防汛责任制,制定安全度汛方案和施工导流方案,并报防汛部门备案。
4、进一步健全防汛防旱科技支撑体系。6月底前完成防汛快e通升级改造、防汛指挥中心视频会议室改造和完成全市主要河湖防汛特征水位研究划定工作。
5、加强防汛抢险物资储备管理。督促各地检查清点防汛物资储备情况,及时补充防汛抢险必备器材物料,并细化物资调运预案。
6、做好应急抢险队伍及指挥长培训。组织两期防汛抢险培训演练,进一步强化全市防汛抢险队员防汛抢险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
7、做好灌溉水源调度管理,提前编制完成全市各阶段用水计划,加强灌溉水源计划管理,保障全市城乡生产生活用水。
8、加强洪涝水监测预警预报。密切关注天气变化,科学调度水利工程,及时启动防汛应急响应,落实各项防汛排涝措施,及时处置各类灾情。
9、强化行洪河道巡堤查险和24小时应急值守,科学规范采取抢护措施,及时有效控制水利工程险情。
10、信息统计做到不漏报、不虚报、不错报,组织并参与水旱灾害的评估工作。
11、严格执行省防指调度指令,加强水文情报预报及特殊水情分析工作,做好防汛值班工作。
12、督促各县(区)组织实施全市防汛急办、度汛应急等项目,确保工程按时完成。
13、完成不少于1个调研课题的调研工作。
14、完成水利宣传信息综合得分540分以上。
15、加强党的建设,深入开展“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活动;扎实开展新一轮文明创建,推进“三解三促”、“三进三帮”常态化;抓好支部达标建设,争创星级党支部;完成局党委交办的党建工作任务。
16、加强精神文明和学习型单位建设,做好文明志愿者服务工作,干部学习积分达10分。
17、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继续开展“三警一线”警示教育、“权力观教育”、“五德”教育、廉政文化进工地等教育活动;不断深化五项重点权力监督制约。
18、紧扣服务“十三五”开局之年工作主线,以提升“101%优质服务”为统领,以打造“环节最少、成本最低、机制最活、效率最高、服务最优”发展软环境为目标,以“101%服务流动红旗”优质服务竞赛活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深化机关作风建设为重点,推动水利系统软环境和效能建设持续提升。及时查处系统内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十二项规定”、软环境“十项制度”和市水利行业“六条禁令”的人和事;认真处理并及时回复群众信访件和上级交办件,深入排查信访苗头隐患,妥善化解群众矛盾,不发生非正常越级上访事件。
19、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确保完成各项工作目标;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年安全生产无事故;公共机构节能各项工作全面达标。
20、按照淮水办〔2014〕31号文件要求,年内完成一个单体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以上的工业招商(经营性三产)项目或单体固定资产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农产品加工项目(2015年已完成的可顺延)。
三、市水利规划办公室
1、完成淮安市“十三五”水利发展规划修订及报批工作。
2、完成淮安市城市防洪排涝规划报批工作。
3、组织编制淮安市渠北、白宝湖、洪泽湖周边区域治涝规划;组织编制淮安市渠北、白宝湖、洪泽湖周边水利区域治理规划。
4、组织编制淮安市高铁新城水系调整可行性研究报告;组织编制东环城河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5、牵头编制淮安市主城区城市河道轮浚规划。
6、牵头编制淮安水利手册。
7、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涉水项目咨询论证服务工作。
8、完成不少于1个调研课题的调研工作。
9、完成水利宣传信息综合得分340分以上。
10、加强党的建设,深入开展“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活动;扎实开展新一轮文明创建,推进“三解三促”、“三进三帮”常态化;抓好支部达标建设,争创星级党支部;完成局党委交办的党建工作任务。
11、加强精神文明和学习型单位建设,做好文明志愿者服务工作,干部学习积分达10分。
12、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继续开展“三警一线”警示教育、“权力观教育”、“五德”教育、廉政文化进工地等教育活动;不断深化五项重点权力监督制约。
13、紧扣服务“十三五”开局之年工作主线,以提升“101%优质服务”为统领,以打造“环节最少、成本最低、机制最活、效率最高、服务最优”发展软环境为目标,以“101%服务流动红旗”优质服务竞赛活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深化机关作风建设为重点,推动水利系统软环境和效能建设持续提升。及时查处系统内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十二项规定”、软环境“十项制度”和市水利行业“六条禁令”的人和事;认真处理并及时回复群众信访件和上级交办件,深入排查信访苗头隐患,妥善化解群众矛盾,不发生非正常越级上访事件。
14、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确保完成各项工作目标;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年安全生产无事故;公共机构节能各项工作全面达标。
15、按照淮水办〔2014〕31号文件要求,年内完成一个单体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以上的工业招商(经营性三产)项目或单体固定资产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农产品加工项目(2015年已完成的可顺延)。
四、市节约用水办公室
1、开展国家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
2、完成省节水型社会建设年度目标任务。
3、编制用水计划,完成季度跟踪考核。
4、开展节水载体创建和节水示范项目建设;开展水平衡测试工作。
5、推广安装节水型器具、设备20套。
6、在全市创建4家省(市)级节水型企业(单位)、创建10所省(市)级节水型学校、创建8个省(市)级节水型社区、创建3个省(市)级节水示范项目。
7、完成向市区地下回灌自来水年度任务,在4个回灌点组织向地下回灌自来水。
8、做好“世界水日”、全国第25个城市节水宣传周的各项工作。
9、认真贯彻执行《江苏省节约用水条例》,开展县级行政区和重点行业的用水效率控制,研究探索合同节水管理举措。
10、完成不少于1个调研课题的调研工作。
11、完成水利宣传信息综合得分340分以上。
12、加强党的建设,深入开展“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活动;扎实开展新一轮文明创建,推进“三解三促”、“三进三帮”常态化;抓好支部达标建设,争创星级党支部;完成局党委交办的党建工作任务。
13、加强精神文明和学习型单位建设,做好文明志愿者服务工作,干部学习积分达10分。
14、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继续开展“三警一线”警示教育、“权力观教育”、“五德”教育、廉政文化进工地等教育活动;不断深化五项重点权力监督制约。
15、紧扣服务“十三五”开局之年工作主线,以提升“101%优质服务”为统领,以打造“环节最少、成本最低、机制最活、效率最高、服务最优”发展软环境为目标,以“101%服务流动红旗”优质服务竞赛活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深化机关作风建设为重点,推动水利系统软环境和效能建设持续提升。及时查处系统内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十二项规定”、软环境“十项制度”和市水利行业“六条禁令”的人和事;认真处理并及时回复群众信访件和上级交办件,深入排查信访苗头隐患,妥善化解群众矛盾,不发生非正常越级上访事件。
16、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确保完成各项工作目标;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年安全生产无事故;公共机构节能各项工作全面达标。
17、按照淮水办〔2014〕31号文件要求,年内完成一个单体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以上的工业招商(经营性三产)项目或单体固定资产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农产品加工项目(2015年已完成的可顺延)。
五、市供排水管理处
1、市级农业水费6月30号前收缴到位,完成市级农业水利工程水费征收任务428万元。
2、组建农民用水者协会1—2家。
3、启动水价改革试点。以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为牵引,同步推进农田水利投融资改革和管理体制改革,逐步建立农业水价形成机制。
4、按户发放水费收费《公示卡》,公开水费监督电话,及时处理农业水费收取过程中各项咨询与投诉。监督检查公示卡发放情况,确保给予准确令群众满意的答复
5、加强水费收取、使用、管理工作监督检查,严格执行水价政策,完善收费制度建设,加强收费队伍建设,规范水费使用管理。
6、完成不少于1个调研课题的调研工作。
7、完成水利宣传信息综合得分140分以上。
8、加强党的建设,深入开展“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活动;扎实开展新一轮文明创建,推进“三解三促”、“三进三帮”常态化;抓好支部达标建设,争创星级党支部;完成局党委交办的党建工作任务。
9、加强精神文明和学习型单位建设,做好文明志愿者服务工作,干部学习积分达10分。
10、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继续开展“三警一线”警示教育、“权力观教育”、“五德”教育、廉政文化进工地等教育活动;不断深化五项重点权力监督制约。
11、紧扣服务“十三五”开局之年工作主线,以提升“101%优质服务”为统领,以打造“环节最少、成本最低、机制最活、效率最高、服务最优”发展软环境为目标,以“101%服务流动红旗”优质服务竞赛活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深化机关作风建设为重点,推动水利系统软环境和效能建设持续提升。及时查处系统内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十二项规定”、软环境“十项制度”和市水利行业“六条禁令”的人和事;认真处理并及时回复群众信访件和上级交办件,深入排查信访苗头隐患,妥善化解群众矛盾,不发生非正常越级上访事件。
12、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确保完成各项工作目标;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年安全生产无事故;公共机构节能各项工作全面达标。
13、按照淮水办〔2014〕31号文件要求,年内完成一个单体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以上的工业招商(经营性三产)项目或单体固定资产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农产品加工项目(2015年已完成的可顺延)。
六、市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1、对2016年水利工程开展质量、安全监督,及时做好质量、安全巡查记录,督促相关单位完成整改;对有问题的工程采用购买服务方式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完成水利工程质量评价,确保工程验收合格率100%。
2、开展不少于4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稽察,配合省稽察办做好对我市水利工程项目稽察及回复工作。
3、贯彻水利质量安全法律、法规、规范,举办不少于2次质量安全方面的培训工作。
4、开展水利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全年不少于3次安全生产检查活动。
5、强化对县(区)水利质监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开展县(区)质监站质监人员间互查活动,制定水利质量工作考核办法,对县(区)水利质量工作进行考核,完成省厅对我市水利质量考核工作。
6、开展诚信体系建设工作。
7、及时查处各类水利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结案率达90%以上。
8、开展水利工程质量地方管理规范的制定工作。
9、完成不少于1个调研课题的调研工作。
10、完成水利宣传信息综合得分240分以上。
11、加强党的建设,深入开展“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活动;扎实开展新一轮文明创建,推进“三解三促”、“三进三帮”常态化;抓好支部达标建设,争创星级党支部;完成局党委交办的党建工作任务。
12、加强精神文明和学习型单位建设,做好文明志愿者服务工作,干部学习积分达10分。
13、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继续开展“三警一线”警示教育、“权力观教育”、“五德”教育、廉政文化进工地等教育活动;不断深化五项重点权力监督制约。
14、紧扣服务“十三五”开局之年工作主线,以提升“101%优质服务”为统领,以打造“环节最少、成本最低、机制最活、效率最高、服务最优”发展软环境为目标,以“101%服务流动红旗”优质服务竞赛活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深化机关作风建设为重点,推动水利系统软环境和效能建设持续提升。及时查处系统内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十二项规定”、软环境“十项制度”和市水利行业“六条禁令”的人和事;认真处理并及时回复群众信访件和上级交办件,深入排查信访苗头隐患,妥善化解群众矛盾,不发生非正常越级上访事件。
15、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确保完成各项工作目标;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年安全生产无事故;公共机构节能各项工作全面达标。
16、按照淮水办〔2014〕31号文件要求,年内完成一个单体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以上的工业招商(经营性三产)项目或单体固定资产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农产品加工项目(2015年已完成的可顺延)。
七、市城市水利工程管理处
1、完成征收河道堤防占用补偿费280万元。
2、做好里运河堂子巷控制等城市水利工程运行与管理,完善安全生产隐患定期排查,整改、上报制度,精心谋划并强化职能调整后的城水工程管理工作。
3、做好城区管理范围内河道堤防和水利工程划界确权工作,强化河道堤防管理。
4、做好大运河、里运河城区段堤防宜林段绿化、水政执法、堤防养护等工作。
5、加强城市河道长效综合管理,做好里运河、古黄河等水面保洁工作。
6、做好管理处省级文明单位第8次复核迎检工作。
7、做好“智慧城防”系统建设,完成主城区防汛应急能力提升工程。
8、完成不少于1个调研课题的调研工作。
9、完成水利宣传信息综合得分340分以上。
10、加强党的建设,深入开展“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活动;扎实开展新一轮文明创建,推进“三解三促”、“三进三帮”常态化;抓好支部达标建设,争创星级党支部;完成局党委交办的党建工作任务。
11、加强精神文明和学习型单位建设,做好文明志愿者服务工作,干部学习积分达10分。
12、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继续开展“三警一线”警示教育、“权力观教育”、“五德”教育、廉政文化进工地等教育活动;不断深化五项重点权力监督制约。
13、紧扣服务“十三五”开局之年工作主线,以提升“101%优质服务”为统领,以打造“环节最少、成本最低、机制最活、效率最高、服务最优”发展软环境为目标,以“101%服务流动红旗”优质服务竞赛活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深化机关作风建设为重点,推动水利系统软环境和效能建设持续提升。及时查处系统内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十二项规定”、软环境“十项制度”和市水利行业“六条禁令”的人和事;认真处理并及时回复群众信访件和上级交办件,深入排查信访苗头隐患,妥善化解群众矛盾,不发生非正常越级上访事件。
14、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确保完成各项工作目标;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年安全生产无事故;公共机构节能各项工作全面达标。
15、按照淮水办〔2014〕31号文件要求,年内完成一个单体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以上的工业招商(经营性三产)项目或单体固定资产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农产品加工项目(2015年已完成的可顺延)。
八、市淮连灌区管理处
1、完成规费征收30万元任务。
2、优化灌溉管理,做好农业节水试点工作,保证灌区农作物正常生长用水需要。确保两县区间不出现群体性用水矛盾。
3、继续完善淮连灌区水源调度指挥系统。完成2个以上闸站水位遥测系统建设。
4、完成灌区范围内所属工程的划界确权工作。
5、做好工程基础设施建设及维修保养工作,为工程运行提供基础保障。
6、做好水利工程管理及水利管理综合楼物业管理工作,完善安全生产隐患定期排查、整改、上报制度,保证安全运行。
7、完成不少于1个调研课题的调研工作。
8、完成水利宣传信息综合得分140分以上。
9、加强党的建设,深入开展“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活动;扎实开展新一轮文明创建,推进“三解三促”、“三进三帮”常态化;抓好支部达标建设,争创星级党支部;完成局党委交办的党建工作任务。
10、加强精神文明和学习型单位建设,做好文明志愿者服务工作,干部学习积分达10分。
11、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继续开展“三警一线”警示教育、“权力观教育”、“五德”教育、廉政文化进工地等教育活动;不断深化五项重点权力监督制约。
12、紧扣服务“十三五”开局之年工作主线,以提升“101%优质服务”为统领,以打造“环节最少、成本最低、机制最活、效率最高、服务最优”发展软环境为目标,以“101%服务流动红旗”优质服务竞赛活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深化机关作风建设为重点,推动水利系统软环境和效能建设持续提升。及时查处系统内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十二项规定”、软环境“十项制度”和市水利行业“六条禁令”的人和事;认真处理并及时回复群众信访件和上级交办件,深入排查信访苗头隐患,妥善化解群众矛盾,不发生非正常越级上访事件。
13、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确保完成各项工作目标;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年安全生产无事故;公共机构节能各项工作全面达标。
14、按照淮水办〔2014〕31号文件要求,年内完成一个单体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以上的工业招商(经营性三产)项目或单体固定资产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农产品加工项目(2015年已完成的可顺延)。
九、市淮泗涵闸管理处
1、做好涵闸调度运行管理和防汛度汛工作,完善安全生产隐患定期排查、整改、上报制度,保证淮西洼地、骆马湖下游1500平方公里排涝安全,淮西洼地20多万亩农田灌溉用水拦蓄和灌南县80万人口饮用水安全。
2、用好2016年度省市下达的维修养护经费,做好涵闸维修养护工作,保证工程顺利运行。
3、做好省级水利工程达标创建工作,对照省级水利工程达标创建考核标准,细化工作目标,推进单位硬件设施改造和管理水平提升。
4、做好省三星级档案室创建工作,按照省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达标要求创建省三级档案室。
5、完成灌南县60万元水费征收工作。
6、完成淮泗涵闸管理范围内所属工程的划界确权工作。
7、完成不少于1个调研课题的调研工作。
8、完成水利宣传信息综合得分140分以上。
9、加强党的建设,深入开展“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活动;扎实开展新一轮文明创建,推进“三解三促”、“三进三帮”常态化;抓好支部达标建设,争创星级党支部;完成局党委交办的党建工作任务。
10、加强精神文明和学习型单位建设,做好文明志愿者服务工作,干部学习积分达10分。
11、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继续开展“三警一线”警示教育、“权力观教育”、“五德”教育、廉政文化进工地等教育活动;不断深化五项重点权力监督制约。
12、紧扣服务“十三五”开局之年工作主线,以提升“101%优质服务”为统领,以打造“环节最少、成本最低、机制最活、效率最高、服务最优”发展软环境为目标,以“101%服务流动红旗”优质服务竞赛活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深化机关作风建设为重点,推动水利系统软环境和效能建设持续提升。及时查处系统内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十二项规定”、软环境“十项制度”和市水利行业“六条禁令”的人和事;认真处理并及时回复群众信访件和上级交办件,深入排查信访苗头隐患,妥善化解群众矛盾,不发生非正常越级上访事件。
13、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确保完成各项工作目标;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年安全生产无事故;公共机构节能各项工作全面达标。
14、按照淮水办〔2014〕31号文件要求,年内完成一个单体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以上的工业招商(经营性三产)项目或单体固定资产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农产品加工项目(2015年已完成的可顺延)。
十、市防汛物资管理中心
1、完成经营收入8万元。
2、完成防汛物资增储200万元,提升防汛防旱物资保障能力。
3、根据省防汛防旱责任状要求,完成市级防汛物资储备任务。
4、开展演练,加强物资调运抢险队伍建设,提升应急保障能力。
5、按照标准化仓库管理要求,加强防汛物资的技术和安全管理,确保仓储物资安全。
6、开展省级文明单位创建活动。
7、完成东仓库维修和环境提升工作。
8、完成不少于1个调研课题的调研工作。
9、完成水利宣传信息综合得分140分以上。
10、加强党的建设,深入开展“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活动;扎实开展新一轮文明创建,推进“三解三促”、“三进三帮”常态化;抓好支部达标建设,争创星级党支部;完成局党委交办的党建工作任务。
11、加强精神文明和学习型单位建设,做好文明志愿者服务工作,干部学习积分达10分。
12、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继续开展“三警一线”警示教育、“权力观教育”、“五德”教育、廉政文化进工地等教育活动;不断深化五项重点权力监督制约。
13、紧扣服务“十三五”开局之年工作主线,以提升“101%优质服务”为统领,以打造“环节最少、成本最低、机制最活、效率最高、服务最优”发展软环境为目标,以“101%服务流动红旗”优质服务竞赛活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深化机关作风建设为重点,推动水利系统软环境和效能建设持续提升。及时查处系统内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十二项规定”、软环境“十项制度”和市水利行业“六条禁令”的人和事;认真处理并及时回复群众信访件和上级交办件,深入排查信访苗头隐患,妥善化解群众矛盾,不发生非正常越级上访事件。
14、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确保完成各项工作目标;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年安全生产无事故;公共机构节能各项工作全面达标。
15、按照淮水办〔2014〕31号文件要求,年内完成一个单体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以上的工业招商(经营性三产)项目或单体固定资产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农产品加工项目(2015年已完成的可顺延)。
十一、市入江水道管理处
1、完成征收河道堤防占用补偿费270万元,综合经营收入30万元。
2、落实防汛责任制,确保入江水道工程安全运行。
3、全力做好洪泽湖等湖泊管理与保护工作。
4、加强管理范围内水政执法,年巡查不少于300人次。
5、加强涉河建设项目监管,做好江苏油田建设项目服务工作。
6、加强永丰泵站管理,完善安全生产隐患定期排查、整改、上报制度,确保灌溉排涝安全运行,树立群众满意窗口。
7、做好管理范围内水管工程划界确权服务以及永丰站确权工作。
8、完成不少于1个调研课题的调研工作。
9、完成水利宣传信息综合得分200分以上。
10、加强党的建设,深入开展“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活动;扎实开展新一轮文明创建,推进“三解三促”、“三进三帮”常态化;抓好支部达标建设,争创星级党支部;完成局党委交办的党建工作任务。
11、加强精神文明和学习型单位建设,做好文明志愿者服务工作,干部学习积分达10分。
12、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继续开展“三警一线”警示教育、“权力观教育”、“五德”教育、廉政文化进工地等教育活动;不断深化五项重点权力监督制约。
13、紧扣服务“十三五”开局之年工作主线,以提升“101%优质服务”为统领,以打造“环节最少、成本最低、机制最活、效率最高、服务最优”发展软环境为目标,以“101%服务流动红旗”优质服务竞赛活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深化机关作风建设为重点,推动水利系统软环境和效能建设持续提升。及时查处系统内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十二项规定”、软环境“十项制度”和市水利行业“六条禁令”的人和事;认真处理并及时回复群众信访件和上级交办件,深入排查信访苗头隐患,妥善化解群众矛盾,不发生非正常越级上访事件。
14、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确保完成各项工作目标;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年安全生产无事故;公共机构节能各项工作全面达标。
15、按照淮水办〔2014〕31号文件要求,年内完成一个单体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以上的工业招商(经营性三产)项目或单体固定资产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农产品加工项目(2015年已完成的可顺延)。
十二、市洪金灌区管理处
1、完成经营收入10万元。
2、实施好灌区的视屏监控系统,提高现代化管理水平,更加科学合理地调度好农业灌溉用水;做好农业节水试点工作。
3、做好洪金灌区管理范围内所属工程的划界确权工作。
4、对塘潮闸、黄庄闸、孙庄闸等灌区骨干控制工程进行维修,完善安全生产隐患定期排查、整改、上报制度,确保工程运行良好。
5、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结构,提高人才素质;建设好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队伍。
6、完成不少于1个调研课题的调研工作。
7、完成水利宣传信息综合得分100分以上。
8、加强党的建设,深入开展“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活动;扎实开展新一轮文明创建,推进“三解三促”、“三进三帮”常态化;抓好支部达标建设,争创星级党支部;完成局党委交办的党建工作任务。
9、加强精神文明和学习型单位建设,做好文明志愿者服务工作,干部学习积分达10分。
10、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继续开展“三警一线”警示教育、“权力观教育”、“五德”教育、廉政文化进工地等教育活动;不断深化五项重点权力监督制约。
11、紧扣服务“十三五”开局之年工作主线,以提升“101%优质服务”为统领,以打造“环节最少、成本最低、机制最活、效率最高、服务最优”发展软环境为目标,以“101%服务流动红旗”优质服务竞赛活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深化机关作风建设为重点,推动水利系统软环境和效能建设持续提升。及时查处系统内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十二项规定”、软环境“十项制度”和市水利行业“六条禁令”的人和事;认真处理并及时回复群众信访件和上级交办件,深入排查信访苗头隐患,妥善化解群众矛盾,不发生非正常越级上访事件。
12、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确保完成各项工作目标;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年安全生产无事故;公共机构节能各项工作全面达标。
13、按照淮水办〔2014〕31号文件要求,年内完成一个单体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以上的工业招商(经营性三产)项目或单体固定资产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农产品加工项目(2015年已完成的可顺延)。
十三、市高良涧水利工程管理处
1、积极承揽机电设备安装维护业务。
2、完成高良涧站防洪闸除险加固和水电站增效扩容工程竣工验收;加强水利工程运行管理,保证防洪泄洪安全;完成水轮机液压调速系统改造。
3、做好管理范围内所属工程的划界确权工作,
4、全力抓好生产发电工作,实现收支平衡。
5、扎实搞好2013-2015年度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
6、认真做好机电设备运行维护工作,完善安全生产隐患定期排查、整改、上报制度,确保安全生产。
7、完成不少于1个调研课题的调研工作。
8、完成水利宣传信息综合得分100分以上。
9、加强党的建设,深入开展“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活动;扎实开展新一轮文明创建,推进“三解三促”、“三进三帮”常态化;抓好支部达标建设,争创星级党支部;完成局党委交办的党建工作任务。
10、加强精神文明和学习型单位建设,做好文明志愿者服务工作,干部学习积分达10分。
11、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继续开展“三警一线”警示教育、“权力观教育”、“五德”教育、廉政文化进工地等教育活动;不断深化五项重点权力监督制约。
12、紧扣服务“十三五”开局之年工作主线,以提升“101%优质服务”为统领,以打造“环节最少、成本最低、机制最活、效率最高、服务最优”发展软环境为目标,以“101%服务流动红旗”优质服务竞赛活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深化机关作风建设为重点,推动水利系统软环境和效能建设持续提升。及时查处系统内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十二项规定”、软环境“十项制度”和市水利行业“六条禁令”的人和事;认真处理并及时回复群众信访件和上级交办件,深入排查信访苗头隐患,妥善化解群众矛盾,不发生非正常越级上访事件。
13、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确保完成各项工作目标;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年安全生产无事故;公共机构节能各项工作全面达标。
14、按照淮水办〔2014〕31号文件要求,年内完成一个单体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以上的工业招商(经营性三产)项目或单体固定资产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农产品加工项目(2015年已完成的可顺延)。
十四、市防汛抗旱机动队
1、围绕做大做强市防汛抢险培训演练基地,争取实现破题,做好项目规划等前期工作。
2、做好管理范围内所属工程的划界确权工作。
3、完成越闸翻水站报废物资的清理工作;做好越闸、张码洞管理所环境绿化工。
4、做好张码洞供水服务工作,协调好工农业用水矛盾,确保全年零投诉!
5、争取举办1-2期市防汛抢险演练培训活动;选派技术骨干外出参加防汛演练培训。
6、完成不少于1个调研课题的调研工作。
7、完成水利宣传信息综合得分200分以上。
8、加强党的建设,深入开展“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活动;扎实开展新一轮文明创建,推进“三解三促”、“三进三帮”常态化;抓好支部达标建设,争创星级党支部;完成局党委交办的党建工作任务。
9、加强精神文明和学习型单位建设,做好文明志愿者服务工作,干部学习积分达10分。
10、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继续开展“三警一线”警示教育、“权力观教育”、“五德”教育、廉政文化进工地等教育活动;不断深化五项重点权力监督制约。
11、紧扣服务“十三五”开局之年工作主线,以提升“101%优质服务”为统领,以打造“环节最少、成本最低、机制最活、效率最高、服务最优”发展软环境为目标,以“101%服务流动红旗”优质服务竞赛活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深化机关作风建设为重点,推动水利系统软环境和效能建设持续提升。及时查处系统内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十二项规定”、软环境“十项制度”和市水利行业“六条禁令”的人和事;认真处理并及时回复群众信访件和上级交办件,深入排查信访苗头隐患,妥善化解群众矛盾,不发生非正常越级上访事件。
12、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确保完成各项工作目标;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年安全生产无事故;公共机构节能各项工作全面达标。
13、按照淮水办〔2014〕31号文件要求,年内完成一个单体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以上的工业招商(经营性三产)项目或单体固定资产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农产品加工项目(2015年已完成的可顺延)。
十五、市樱花园
1、抓好经营管理工作,完成经营收入150万元。
2、实施樱花园环境与服务提升工程,建设便民设施,提高园区品位,打造国家级水利景区品牌。
3、实施“智慧公园”工程。
4、实施花木市场改造工程。
5、创建国家级水土保持中小学教育基地。
6、确保安全生产,完善安全生产隐患定期排查、整改、上报制度,打造文明平安景区。
7、抓好长效管理工作,完成公园城市长效综合管理考核目标任务。
8、抓好水土保持宣传教育工作,全年接待中小学生超1万人。
9、完成不少于1个调研课题的调研工作。
10、完成水利宣传信息综合得分140分以上。
11、加强党的建设,深入开展“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活动;扎实开展新一轮文明创建,推进“三解三促”、“三进三帮”常态化;抓好支部达标建设,争创星级党支部;完成局党委交办的党建工作任务。
12、加强精神文明和学习型单位建设,做好文明志愿者服务工作,干部学习积分达10分。
13、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继续开展“三警一线”警示教育、“权力观教育”、“五德”教育、廉政文化进工地等教育活动;不断深化五项重点权力监督制约。
14、紧扣服务“十三五”开局之年工作主线,以提升“101%优质服务”为统领,以打造“环节最少、成本最低、机制最活、效率最高、服务最优”发展软环境为目标,以“101%服务流动红旗”优质服务竞赛活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深化机关作风建设为重点,推动水利系统软环境和效能建设持续提升。及时查处系统内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十二项规定”、软环境“十项制度”和市水利行业“六条禁令”的人和事;认真处理并及时回复群众信访件和上级交办件,深入排查信访苗头隐患,妥善化解群众矛盾,不发生非正常越级上访事件。
15、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确保完成各项工作目标;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年安全生产无事故;公共机构节能各项工作全面达标。
16、按照淮水办〔2014〕31号文件要求,年内完成一个单体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以上的工业招商(经营性三产)项目或单体固定资产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农产品加工项目(2015年已完成的可顺延)。
十六、市清晏园
1、完成经营收入30万元。
2、完善安全生产隐患定期排查、整改、上报制度,完善安全警示标识,更新消防设备,组织安全应急预案演练,强化公共安全,建设平安和谐公园。
3、改善游园生态环境,栽植五针松、罗汉松、樱花等花冠木;更新黄石山,种植文渠河南岸等处草坪;节日期间布置草花20万余盆;加强园容管理,建设生态品质公园。
4、完成总督河道部院、今雨楼、湛亭等古建筑修缮650m²,加大修缮保护力度,建设古典园林公园。
5、举办迎新春猴画展、荷花画展等各类主题书画展;开展越剧汇演;弘扬传统文化,建设书香文化公园。
6、建成河道总督奏疏馆;筹建“镇水馆”;推介治水文化,建设治水历史公园。
7、完善“一片一册”;完善景区景观展牌介绍;推进长效管理,做优做美景区环境,建设民生服务公园。
8、完成不少于1个调研课题的调研工作。
9、完成水利宣传信息综合得分200分以上。
10、加强党的建设,深入开展“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活动;扎实开展新一轮文明创建,推进“三解三促”、“三进三帮”常态化;抓好支部达标建设,争创星级党支部;完成局党委交办的党建工作任务。
11、加强精神文明和学习型单位建设,做好文明志愿者服务工作,干部学习积分达10分。
12、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继续开展“三警一线”警示教育、“权力观教育”、“五德”教育、廉政文化进工地等教育活动;不断深化五项重点权力监督制约。
13、紧扣服务“十三五”开局之年工作主线,以提升“101%优质服务”为统领,以打造“环节最少、成本最低、机制最活、效率最高、服务最优”发展软环境为目标,以“101%服务流动红旗”优质服务竞赛活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深化机关作风建设为重点,推动水利系统软环境和效能建设持续提升。及时查处系统内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十二项规定”、软环境“十项制度”和市水利行业“六条禁令”的人和事;认真处理并及时回复群众信访件和上级交办件,深入排查信访苗头隐患,妥善化解群众矛盾,不发生非正常越级上访事件。
14、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确保完成各项工作目标;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年安全生产无事故;公共机构节能各项工作全面达标。
15、按照淮水办〔2014〕31号文件要求,年内完成一个单体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以上的工业招商(经营性三产)项目或单体固定资产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农产品加工项目(2015年已完成的可顺延)。
十七、市古黄河枢纽控制工程管理处
1、实现安全生产发电收入35万元。
2、完成古黄河水利枢纽水文化提升工程;新建检修车间,配备检修设施。
3、完成6台套水轮发电机组、5台节制闸启闭设施养护工作及高低压电气设备的常规性试验,确保运行安全。
4、加强运行管理,完善安全生产隐患定期排查、整改、上报制度,确保工程安全度汛。
5、争创市一级水管达标单位。
6. 做好管理范围内的所属工程的划界确权工作,
7、完成不少于1个调研课题的调研工作。
8、完成水利宣传信息综合得分100分以上。
9、加强党的建设,深入开展“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活动;扎实开展新一轮文明创建,推进“三解三促”、“三进三帮”常态化;抓好支部达标建设,争创星级党支部;完成局党委交办的党建工作任务。
10、加强精神文明和学习型单位建设,做好文明志愿者服务工作,干部学习积分达10分。
11、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继续开展“三警一线”警示教育、“权力观教育”、“五德”教育、廉政文化进工地等教育活动;不断深化五项重点权力监督制约。
12、紧扣服务“十三五”开局之年工作主线,以提升“101%优质服务”为统领,以打造“环节最少、成本最低、机制最活、效率最高、服务最优”发展软环境为目标,以“101%服务流动红旗”优质服务竞赛活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深化机关作风建设为重点,推动水利系统软环境和效能建设持续提升。及时查处系统内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十二项规定”、软环境“十项制度”和市水利行业“六条禁令”的人和事;认真处理并及时回复群众信访件和上级交办件,深入排查信访苗头隐患,妥善化解群众矛盾,不发生非正常越级上访事件。
13、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确保完成各项工作目标;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年安全生产无事故;公共机构节能各项工作全面达标。
14、按照淮水办〔2014〕31号文件要求,年内完成一个单体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以上的工业招商(经营性三产)项目或单体固定资产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农产品加工项目(2015年已完成的可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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