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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机关处室考核目标
发布时间:2015-03-31 字体:【 】浏览次数: 关闭窗口

一、办公室

1、牵头组织全市水利系统目标管理工作,做好市服务科学跨越发展实绩考核及省厅年度考核迎检的组织落实,争创市委、市政府和省水利厅综合考核优秀。

2、牵头做好市创新创优项目考核迎检工作。

3、强化水利宣传信息工作,突出报、刊、网宣传,做好向市“两办”、省厅的政务信息报送,做好向“江苏水利网”、“江苏水利工程建设网”、“淮委网”、“中国水利网”及各类报刊的稿件投送;与《淮安日报》、《淮海晚报》联办“水利淮安”等专版,与市广播电视台联办“魅力乡村”等专栏;搞好 “淮安水利网”、“中国水利网淮安窗口”建设。

4、做好《淮安水利》杂志组稿、编印、发行工作。牵头完成并上报《淮安市志水利篇》,《淮安年鉴(水利部分)》、《江苏水利年鉴(淮安部分)》,撰写并印发《2015年淮安水利大事记》。

5、加强水利文书档案管理工作,指导各工程建设处工程建设档案资料的分类归档工作。

6、牵头做好市水利局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强化水利信息化和电子政务建设,做好电脑等信息化设备购置与维护管理,收发文程序规范、办理及时,印章保管使用无失误。

7、牵头完成党代会和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

8、做好各项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组织协调及综合文字等工作,确保不出现重大失误。

9、做好“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完成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年度考核指标。

10、做好水利大厦水、电、气等后勤保障及消防、治安、保洁、绿化等日常工作,保证机关正常运转。

11、按照淮水办〔201431号文件要求,年内完成一个单体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以上的工业招商(经营性三产)项目或单体固定资产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农产品加工项目(2014年已完成的可顺延)。

二、纪委、监察室

1、全面履行纪检监察的监督责任,构建廉政视野的新“四大水利”,即廉洁水利、诚信水利、阳光水利和风清水利。

2、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开展政治、组织、财经、廉洁、作风“五大纪律”执行情况检查。

3、强化对部门“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

4、积极组织民生聚焦活动,对问政交办的问题未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按照规定问责追究。

5、深化“五德”教育,深入开展以“五德”教育为重点的权力观教育和警示教育活动。

6、开展绩效管理工作,营造激励与竞争的氛围,激发职工工作潜能,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

7、加强作风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市委十二项规定和市水利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加强“三公”经费管理。

8加强五项重点权力制约监督,构建“3+5”五项重点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定期通报督查情况

9、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广泛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进家庭、进工地活动。

10、做好阳光纪检及信访工作,完善网帖回复程序,促进网络舆情工作开展。

11、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承诺制度、报告制度、约谈制度的监督检查。

12、突出抓好水利工程招投标、水利资金管理使用等重点领域监管,细化权力清单,监督制约五项权力,确保水利工程、资金、生产和干部“四个安全”。

13、在基层站所深入开展“面对面承诺,心贴心服务”活动,开展基层站所行风建设,研究制订加强水利基层站所廉洁自律建设的工作意见,监督水利基层站所主要负责人廉洁用权。

14、按照淮水办〔201431号文件要求,年内完成一个单体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以上的工业招商(经营性三产)项目或单体固定资产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农产品加工项目(2014年已完成的可顺延)。

三、政策法规处(行政许可服务处)

1、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意见》(苏政发〔20151号),完成市下达的2015年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及平安建设、法治淮安建设、依法行政年度目标任务;与局属单位、机关处室签订上述目标责任状。

2、建立和完善依法行政配套制度。

3、对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进行指导检查。

4、继续推进行政指导、行政复议、行政调解及“两法衔接”等工作;强化水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开展水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卷评查。

5、组织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第五届“淮安水文化周”、“法治宣传月”、“综治宣传月”、“行政执法服务月”和“12.4国家宪法日”等宣传活动。

6、举办一期水利政策法规培训班;完成水利政策研究项目1项以上。

7、制定下达2015年度普法计划并组织实施;做好六五普法收官之年各项总结及省、市考核迎检工作。

8、按照市委市政府、省水利厅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完善现行市级水行政许可、行政服务相关制度、流程等,做好上级下放权力的承接和下放县区权力的落实,努力提高服务效率。

9、切实做好市政府涉水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紧抓设区的市有立法权的机遇,超前谋划,主动策应,争取市人大尽早出台水利法规。

10、重点围绕河湖蓝线、水土保持、水资源、蓄滞洪区、城市河道管理方面加强调研,做好立项、起草、修订完善等工作。

11、按照淮水办〔201431号文件要求,年内完成一个单体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以上的工业招商(经营性三产)项目或单体固定资产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农产品加工项目(2014年已完成的可顺延)。

四、规划计划与基本建设处

1、帮助做好金湖尧文化产业园建设水系调整规划及向上争取工作。

2、完成省厅下达的水利重点工程项目前期工作,继续加快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南水北调二三期等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力争进入国家或省“十三五”规划;争取启动实施金宝航道沿线船闸升级改造工程。

3、完成水利投入30亿元。

4、完成列入全国规划的中小河流治理工程,争取启动里下河、洪泽湖周边、白马湖宝应湖地区重点区域除涝工程;实施杨庙泵站、唐响河闸等大中型闸站加固工程。

5、续建并完成淮河入江水道整治工程,加快推进洪泽湖大堤除险加固、分淮入沂整治工程年度建设任务。实施洪泽县洪泽湖周边居民迁建和年度水库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工程,做好市及县(区)管理流域性堤防、护坡、建筑物的维修、加固和养护。

6、完成黄河故道水利综合治理年度工程建设任务,按防洪二十年一遇、排涝十年一遇标准治理黄河故道,通过疏浚河道,拆建、改造沿线建筑物,提高区域防洪能力,改善沿线农业灌溉条件。基本完成上段工程,开工实施下段工程。

7、完成盱眙县仇集大涧等中小河流治理、淮安区头溪河中段治理等大中型水闸加固项目年度建设任务。实施洪泽县浔河以南岔河片、盱眙县团结河(河洪圩-韩巷大坝段)、涟水县南六塘河上段等治理工程。

8、实施大型泵站清浦区杨庙泵站更新改造工程。基本完成淮阴区淮泗调度闸、淮安区胡庄闸、涟水县唐响河闸等3座中型病险涵闸拆建工程。

9、逐步推行水工程规划同意书制度;会同市发改委出台《淮安市水工程规划同意书审批权限河道名录》,明确在涉及河道上实施的水工程,审批前必须按照权限报审水工程规划同意书。

10、深化建管体制改革。在严格执行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的基础上,推行水利工程代建制、设计施工总承包制、集中监理制、集中组建项目法人制等新“四制”。全面推行集中监理制。选取2-3个较大项目继续探索代建制,争取试行1-2个项目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

11、做好全市水利建设投资统计工作。

12、配合做好宁淮挂钩和区域发展年度任务。

13、做好工程资质管理、工程验收等工作。

14、做好全市水利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工作。

15、按照淮水办〔201431号文件要求,年内完成一个单体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以上的工业招商(经营性三产)项目或单体固定资产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农产品加工项目(2014年已完成的可顺延)。

五、水资源处

1、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格用水总量、用水效率、纳污总量“三条红线”控制,强化水资源管理目标考核,完成省政府下达我市的水资源管理年度目标、制度建设和措施落实任务。

2、完成省水资源管理现代化试点工作。

3、全面启动国家级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工作。

4、加强管理能力和制度建设,基本实现市级水资源管理现代化。

5、加强取水许可管理,开展规划水资源论证,2015年用水总量控制在33亿方以内。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管参与水环境保护,开展重点河湖健康评估。

6、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组织开展全市水源地达标建设,督促各县区完成饮用水源地达标建设任务。实施北京路水厂水源地达标建设工程,计划完成投资9600万元。

7、调整水功能区划,推进备用和应急水源地建设,确保2015年底全市8个城市饮用水源地建设达标并申请省级验收。

8、强化地下水双控制管理,开展地下水压采和超采区专项整治,强化对地下水的动态监测和有效保护。

9、加强水资源规费征收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10、完成《淮安市水资源保护规划》报批工作并组织实施。

11、完成省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维护工作。

13、牵头完成生态市、低碳市建设相关工作。

14、按照淮水办〔201431号文件要求,年内完成一个单体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以上的工业招商(经营性三产)项目或单体固定资产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农产品加工项目(2014年已完成的可顺延)。

六、工程管理处(防办室)

1、认真开展防汛大检查,落实各项防汛防旱责任制,及时调整充实防汛防旱指挥部成员,及时召开防汛防旱工作会议,签订防汛防旱工作责任状,在《淮安日报》等媒体公布防汛责任人名单。

2、做好迎接国家防总、淮委、省防指、淮安军分区防汛检查,提请市委、市政府等领导视察防汛工作。

3、认真做好汛前检查。及早组织对全市流域性河湖堤防、水库、涵闸等重点险工堤段进行实地检查,对查出的险工隐患,全面落实修复加固方案和安全度汛措施。

4、重新修订完善《淮安市防汛防旱应急预案》、《淮安市防御洪水预案》。

5、进一步加大各类防汛安全重点工程的监管力度,责成所有跨汛期施工的项目主管单位和项目法人认真落实防汛责任制,制定安全度汛方案和施工导流方案,并报省防汛部门备案。

65月底前完成市防办防汛会商室设备更新升级。委托河海大学计算机学院继续完善市级防汛指挥系统软件平台,指导和督促各县区做好防汛指挥系统开发建设。

7、督促做好省下达市级防汛物资的储备。

8、加强水源调度,确保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努力满足生产及生态用水。

9、信息统计做到不漏报、不虚报、不错报,组织并参与水旱灾害的评估工作。

10、严格执行省防指调度指令,加强水文情报预报及特殊水情分析工作,做好防汛值班工作。

11、落实水利工程管理责任制,确保安全运行,无重大责任事故。

12、强化洪泽湖、高邮湖、白马湖、宝应湖及里下河地区湖泊湖荡管理考核工作。做好洪泽湖退圩(围)还湖规划报告报批工作。

13、对照《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办法》及考核标准,加强督查指导,指导帮助和督促完成盱眙县红旗、化农、山洪水库管理所及市高良涧水利工程管理处等4个单位省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创建、升级任务,完成淮阴区竹络坝灌区管理所、六塘河船闸管理所市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创建任务,完成盱眙县省级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试点任务、金湖县洼东水库省级小型水库规范化管理单位创建任务。

14、加强水利风景区建设管理工作,力争金湖荷花荡创成国家级水利风景区,古黄河水利枢纽争创省级水利风景区。

15、开展“河长制”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河长制”管理考核工作。

16、规范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对本市境内经批准的建设项目做好监管工作。

17、督促各县(区)组织实施全市维修养护、防汛急办、度汛应急等项目,确保工程按时完成。

18、认真开展堤坝白蚁防治工作,督促盱眙县做好山洪等14座中小型水库白蚁防治复查验收工作。

19、按时完成市交办的党代会、人大会、政协会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20、启动水价改革试点。

21、按照淮水办〔201431号文件要求,年内完成一个单体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以上的工业招商(经营性三产)项目或单体固定资产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农产品加工项目(2014年已完成的可顺延)。

七、农村水利处

1 、完成农村水利投入11.5亿元,完成土石方5430万方,配套小沟以上建筑物8700座,兴建防渗渠道560公里。推进“水美乡村”创建工作,建成省级水美乡镇3个、水美村庄35个。力争农业现代化进程监测指标考核排名进位。

2、实施县乡河道疏浚和村庄河塘整治工程,疏浚河道300条,整治村庄河塘1300条(面)。

3 、实施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解决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57.12万人。

4、实施灌区节水改造工程。开工实施涟西七期、洪金八期、清水坝六期、竹络坝八期、淮涟十一期工程,总投资2.3亿。

5、实施2014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全市七个县区重点县总投资2亿;盱眙县、淮阴区2000万的“中央统筹资金”项目,淮安区、金湖县、涟水县4500万的千亿斤粮食项目。

6、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程,推广洪泽县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模式,清浦区、洪泽县、金湖县和盱眙县整体推进,其他县区1/3乡镇整体推进,未整体推进的乡镇选择2个以上开展试点,力争实现所有乡镇全覆盖。

7、实施农桥改造工程。计划改造农桥600座,总投资5000万。

8、谋划水利工程产权改革,在变产权为股权、变资产为资本等方面进行探索。推进洪泽县全国第二批农村改革试验区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运行管护机制试点工作。

9、协调推进江苏食品科技产业园建设。

10、按照淮水办〔201431号文件要求,年内完成一个单体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以上的工业招商(经营性三产)项目或单体固定资产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农产品加工项目(2014年已完成的可顺延)。

八、城市水利处

1 、牵头做好城区防汛工作,确保安全度汛。

2 、完成列入市政府为城乡居民办十件实事项目,疏浚大治河、大寨河、清安河上段、文渠河下段、文渠河中段、圩河、外城河、内城河、三支大沟、小盐河等城市河道,局部河段新建护岸。

3、实施中国移动淮安呼叫中心周边水系综合治理工程。三支渠改暗管2.1公里;三支大沟疏浚、护砌5.5公里;声谷活水闸、活水泵站、节制闸各一座;软件园内涵改桥2座;三支大沟排涝站一座;团结河闸改桥、坝改闸各一座。

4、实施清浦老城区除涝综合整治工程。续建东风泵站扩建、韩侯泵站工程,实施清安河改道二期、北四支综合治理工程。

5、拆建城南电排站,实施栖霞河涵洞工程。完成新港办境内河道疏浚整治工程、西安路工业园区排水及科技大沟改造工程。

6、实施高铁新城核心区水系调整、中国移动(淮安)呼叫中心周边水系综合治理工程。完成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板闸干渠改造、淮安盐化新材料产业园张码办水系调整、康马河开挖工程。

7、实施大治河疏浚、小盐河疏浚整治、清安河上段疏浚工程。完成大寨河整治、洪泽县砚临河改造工程。实施盐河风光带绿化、涟水县五岛湖水景观工程。

8、创建全国首批水情教育基地。

9、实施金湖大兴北排河活水、淮安新一支渠改道等县(区)城市防洪工程。

10、全面完成堂子巷控制、北门桥控制、古黄河水利枢纽“三闸”工程。

11、做好西游记文化产业园建设服务工作。

12、完成里运河文化长廊配套工程建设任务,新建里运河护岸11.37公里。

13、加快推进城区排涝泵站建设,完成东风泵站,,新建20立方米/秒流量排涝泵站,开挖泵站引河;开工建设城南泵站,新建8立方米每秒泵站一座,疏浚整治河道800米。

14、促进城区环境提升,完成樱花园环境与服务提升、石塔湖里运河贯通工程。

15、做好中心城市重点项目进度上报、评审及考核工作。

16、牵头做好系统内长效综合管理工作。

17、完成市交办的党代会、人大会、政协会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18、按照淮水办〔201431号文件要求,年内完成一个单体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以上的工业招商(经营性三产)项目或单体固定资产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农产品加工项目(2014年已完成的可顺延)。

九、财务处

1 、探索创新水利建设投融资机制。充分发挥市县(区)融资平台的引领作用,全年争取吸引社会资本5亿元。

2、加强水利资产管理,研究落实好水利资产移交工作。

3、积极筹集资金,确保单位运行管理和水利工程所需。

4、完成局属单位2015年度目标责任状制定工作。

5、完成财政供养人员基本信息上报工作。

6、完成省水利厅、市财政局部署的2014年度事业费、部门决算等报表的编制上报工作。

7 、完成市直水利系统服务行业统计、部门预算编制、资金筹集调度以及相关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工作。

8 、完成服务行业统计工作(市统计局、省水利厅)。

9 、完成竣工项目财务竣工决算编制工作,在财务管理方面确保通过省、市级验收。

10、完成市直水利系统专项资金和部门预算检查工作。

11、完成各项改革财务方面工作全年。

12、做好政府集中采购、票据管理和财务档案管理工作  全年。

13、按照淮水办〔201431号文件要求,年内完成一个单体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以上的工业招商(经营性三产)项目或单体固定资产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农产品加工项目(2014年已完成的可顺延)。

十、组织人事处

1、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组织开展领导干部“三严三实”主题教育活动。

2、牵头做好“三项建设”工作。

3、牵头做好市下达的向阳社区及盱眙县观音寺镇高坝村特困职工家庭、“4050”及困难职工党员结对帮扶工作。

4、制定局系统党建工作要点,组织好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等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有效开展“三解三促”、“三进三帮”活动及机关支部与基层水利站(所)结对共建,继续组织百名科级干部进百村专题调研;做好党务基础工作,指导督查好基层支部建设。

5、制定局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牵头做好文明机关创建和文明城创建,指导全市水利系统文明建设。

6、加强干部人事管理。加强局属单位班子建设,组织开展人才队伍现状及发展需求调研,实施省“111”人才、市“英才工程”及淮安水利“双百人才”等人才培养工程,做好局属单位人员招录工作。实施干部选拔任用、轮岗交流、一线锻炼等人才培养机制,努力提升水利人才队伍素质。

7、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组织开展在党言党、爱党、忧党、护党、兴党大讨论和“履职责,比贡献,争一流”建功立业竞赛活动。

8、建好用好淮水讲坛、道德讲堂、《淮安水利》、河海大学淮安水利水电大专班和本科班等平台,以电化教育、高校培训、学术交流、技能竞赛等形式,大力推进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和知识更新。

9、推进乡镇水利站改革。

10、起草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建好中心组学习台帐,做好中心组学习各项服务工作。

11、制定局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全年举办3期以上干部职工培训班,做好机关公务员及参公单位全体人员和局属单位正科职学习积分管理。

12、做好局系统干部职工考核工作。做好公务员和局属单位职工工资审核报批、各类社会保险相关工作。

13、做好工会工作,全年开展2次以上文体活动;完成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年度相关任务,做好老干部、共青团和人武工作。

14、按照淮水办〔201431号文件要求,年内完成一个单体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以上的工业招商(经营性三产)项目或单体固定资产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农产品加工项目(2014年已完成的可顺延)。

十一、科技与对外合作处

1、实施“筑巢引凤”计划,强化与河海大学、扬州大学等高校院所的科技项目合作智力平台建设,启动现代化生态灌区示范建设,推进智能化小型灌溉泵站建设,建成水利科技知识普及基地,做好水利科普、信息化工作,年度争取立项课题不少于5个。

2、完成研究课题项目申报工作。

3、组织课题验收、报奖工作。

4 、编制《淮安“十三五”水利信息化规划》。

5 、开展水利科技示范区建设。

6、开展论文征集及评选工作。

7 、指导水利信息化应用系统建设。

8、做好水利科普工作。

9、按照淮水办〔201431号文件要求,年内完成一个单体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以上的工业招商(经营性三产)项目或单体固定资产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农产品加工项目(2014年已完成的可顺延)。

十二、审计处

1、制定《淮安市水利事业经费财务收支审计暂行办法》,完成局属水利单位2014年财务收支审计和2015年上半年局属各单位财务收支审计调查。

2、建立淮安市水利工程造价咨询、财务审计社会中介机构备选库,并制定管理办法。

3、做好国家发改委、国家审计署、国家南办、水利部等专项稽查的迎检接待。

4、完成全市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小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水土保持项目、小型农田水利工程、2014年度饮水安全等37项工程,投资15.3亿元的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计。

5、配合完成2012年、2013年全市灌区节水改造续建工程的竣工决算、治淮工程的审计工作。完成2013年、2014年农水重点县工程竣工决算,20122013年中小河流治理、小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竣工决算审计。

6、完成局属单位2014年财务收支审计及出具审计报告。

7、按时编制省级审计报表。

8、积极配合或组织审计2012年、2013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竣工决算的审计。

9、积极配合各级的审计、检查,保证“三个安全”。

10、按照淮水办〔201431号文件要求,年内完成一个单体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以上的工业招商(经营性三产)项目或单体固定资产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农产品加工项目(2014年已完成的可顺延)。

十三、软建办(信访办)

1 、落实“八项规定”,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细化《市直水利系统软环境和效能建设考核评议办法》,不断优化行业软环境建设。制定出台《市直水利系统2015年度软环境暨政风行风建设考核评议办法》,部署2015年度市直水利系统软环境暨政风行风建设工作。

2 、督促相关部门和单位积极开展服务品牌创建活动,协助做好年底申报全市“十佳服务品牌”评选工作。

3 、督促机关各处室和局属各单位及时上报服务企业、群众、基层办实事情况,协助做好全市101%服务“我最满意的事”报送评选工作。

4 、督促相关部门和单位做好服务行政指导和风险管理工作。督促相关部门规范做好软环境优化服务、行政透明、投诉办理等工作。

5 开展水利建设情况宣传,组织“市民看水利”活动,定期向社会各界及时发放《淮安水利》杂志和《征求意见函》,收集反馈相关建议与意见。

6 、认真执行《信访条例》,推行局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规范做好信访接待、记录和相关资料整理归档工作;对突发事件及时做好上传下达和化解工作。

7 、依托“12345”政府公共服务及“阳光信访”综合服务系统“两平台”和省长信箱、领导信箱、市信访局、市软建办、局直接受理信访件等“五条线”,做好全系统信访投诉处理工作,答复率达100%

8 、做好市水利系统软环境及效能建设日常考评和年终评议,为全局评比“软环境优胜单位”提供考评数据。

9、进一步传承、挖掘和弘扬淮安水文化,组织开展水文化周宣传、清江浦开埠600周年纪念等活动。

10、对局系统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督查,配合做好水利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督查工作;认真做好党委下达的其它工作任务。

11、按照淮水办〔201431号文件要求,年内完成一个单体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以上的工业招商(经营性三产)项目或单体固定资产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农产品加工项目(2014年已完成的可顺延)。